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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信息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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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市监当罚[2023]CXS38号 |
泉州紫素家具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
泉州紫素家具有限公司 |
91330109MA28UHJN7X |
叶海文 |
发布虚假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予以如下处罚:处罚款300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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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市监当罚[2023]CXS39号 |
安溪县城厢睿涛汽车装潢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
安溪县城厢睿涛汽车装潢店 |
92350524MA32390M54 |
谢艺强 |
发布虚假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予以如下处罚:处罚款150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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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市监当罚[2023]CXS40号 |
福建省正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
福建省正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1CYYC66 |
陈缘玲 |
发布虚假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予以如下处罚:处罚款300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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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市监当罚[2023]CXS41号 |
安溪县城厢蓝欧百货商行发布虚假广告案 |
安溪县城厢蓝欧百货商行 |
92350524MA3536D29Q |
林坤城 |
发布虚假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予以如下处罚:处罚款150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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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市监当罚[2023]CXS42号 |
安溪县城厢俭德茶行发布虚假广告案 |
安溪县城厢俭德茶行 |
92350524MA30YE5R91 |
张琳 |
发布虚假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予以如下处罚:处罚款150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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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市监当罚〔2023〕PLS5号 |
安溪县蓬莱新胜美汉堡店涉嫌未按规定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安溪县蓬莱新胜美汉堡店 |
92350524MA8W0HME1C |
李石松 |
未按规定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未按规定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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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市监当罚〔2023〕PLS6号 |
安溪县蓬莱蓬茶巢饮料店涉嫌未按规定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安溪县蓬莱蓬茶巢饮料店 |
92350524MA33TM142A |
傅梓场 |
未按规定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未按规定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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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市监强制〔2023〕JDS2号 |
安溪县剑斗家和电器行涉嫌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案 |
安溪县剑斗家和电器行 |
92350524MA30WDG392 |
张春妹 |
涉嫌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涉案家用燃气灶予以扣押。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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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市监当罚【2023】LJS9号 |
关于福建泉州妍桐安茶业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
福建泉州妍桐安茶业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35Q7F0P |
杨海明 |
当事人网上发布虚假广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50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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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市监当罚[2023]CQ6号 |
安溪县长坑品湖网络茶叶店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茶叶案 |
安溪县长坑品湖网络茶叶店 |
92350524MA2YBX909E |
上官振辉 |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茶叶 |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改正;2、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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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市监当罚[2023]CQ7号 |
安溪县长卿洋中寒露茶叶店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茶叶案 |
安溪县长卿洋中寒露茶叶店 |
92350524MA8T9XRC7T |
陈海波 |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茶叶 |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改正;3、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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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市监当罚[2023]ZFDD2号 |
泉州万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食品浪费案 |
泉州万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4FKDPXP |
郑章淦 |
未将珍惜食品、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未按照规范提供合理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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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安市监当罚[2023]ZFDD3号 |
安溪县蓬莱镇佛具城幼儿园涉嫌食品浪费案 |
安溪县蓬莱镇佛具城幼儿园 |
52350524MJY237535B |
林梅珍 |
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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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安市监当罚[2023]ZFDD4号 |
泉州乐与美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广告违法案 |
泉州乐与美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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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森 |
在拼多多店铺“凯美精品卫浴店”使用“九牧王”字眼误导消费正消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罚款2400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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