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4安溪县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复审公示
时间:2024-02-04 15:57 浏览量:

   下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村居委会入户调查和初审,乡镇、县民政局审核,县住建局审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1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住建局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并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知情者如发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欢迎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处理并予保密。咨询电话:0595-23234254;举报电话:0595-23234254;投诉电话:0595-23234254。

申请编号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家庭收入(元/年)

家庭总资产(万元)

人均住房面积(m2)

困难类型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位

城区

乡镇

村居

35052410200220231200002

黄段

 

 

0.1

0

低保

安溪县

湖头镇

下东社区

 

35052410000020240100001

晏为民

陈景煌、陈锦弟、陈银燕

1.2

0.5

0

低收入

安溪县

魁斗镇

魁斗村

 

35052410000020240100002

王荣法

陈桂兰、王智敏、林童

1.8

0.5

0

低收入

安溪县

凤城镇

小东社区

 

35052410200020240100001

阮冬香

 

 

0.1

0

低保

安溪县

湖头镇

汤头村

 

35052410200020240100002

林阿萍

李锶埼李锦城李锶堋

2.4

0.1

0

低收入

安溪县

湖头镇

湖二村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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