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4-0101-2023-00002
- 备注/文号:安减〔2023〕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30
经县减灾委同意,现将《安溪县气象灾害预警标准(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溪县减灾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气象灾害预警标准(修订)
根据“保生活、保生产、保设施”的原则,建立安溪县气象灾害预警标准,推动安溪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当某种气象灾害预计或已经达到发布预警标准的规定时,县气象局将在对外发布《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或《短时强天气报告》中加注“预警标志”。有效提高防范应对能力,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一、台风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Ⅳ级预警:预计未来72小时内受热带气旋影响,我县将出现6级及以上平均风或8级及以上阵风;或预计未来24小时内近海将出现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县。
(二)Ⅲ级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内受热带气旋影响,我县将出现8级及以上平均风或10级及以上阵风。
(三)Ⅱ级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内受热带气旋影响,我县将出现10级及以上平均风或12级及以上阵风。
(四)I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受热带气旋影响,我县将出现12级及以上平均风或14级及以上阵风。
二、暴雨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Ⅳ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有8个及以上乡镇将出现50毫米及以上降雨;且过程中1小时最大雨量将超过30毫米。
(二)Ⅲ级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内有8个及以上乡镇实况雨量加预报雨量将超过100毫米,过程仍将持续,且1小时最大雨量将超过30毫米。
(三)Ⅱ级预警:预计未来72小时内有8个及以上乡镇实况雨量加预报雨量将超过200毫米,过程仍将持续,且1小时最大雨量将超过50毫米。
(四)I级预警:预计未来72小时内有8个及以上乡镇实况雨量加预报雨量将超过300毫米,过程仍将持续,且1小时最大雨量将超过80毫米。
三、强对流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Ⅳ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有8个及以上乡镇将出现9级阵风及以上雷暴大风、冰雹或龙卷风,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四、高温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Ⅳ级预警:预计未来有8个及以上自动气象观测站最高气温将达37℃及以上,并可能持续3天以上。
(二)Ⅲ级预警:预计未来有8个及以上自动气象观测站最高气温将达39℃及以上,并可能持续3天以上。
(三)Ⅱ级预警:预计未来有8个及以上自动气象观测站最高气温将达40℃及以上,并可能持续2天以上。
五、低温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Ⅳ级预警:预测有8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同时有4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冻雨、结冰等天气。
(二)Ⅲ级预警:预测有8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3天以上,同时有4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冻雨、结冰等天气持续3天以上。
(三)Ⅱ级预警:预测有8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5天以上;或有4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冻雨、结冰等天气持续5天以上。
(四)I级预警:预测有8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7天以上;或有4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冻雨、结冰等天气持续7天以上。
六、大雾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Ⅳ级预警:预计未来2天有8个及以上乡镇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
(二)Ⅲ级预警:预计未来2天有8个及以上乡镇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
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标志
表:各类气象灾害预警标志
安溪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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