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1-15 11:00 来源:财政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邮编:362400,电话:23232614,传真:23288614,电子邮箱:axczj@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统一部署,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强化行政审批及权力运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我局对2015年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5年12月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年度信息报告1条,社会公益事业1条,其它1条,财政预算、决算报告185条。

(二)公开形式

我局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在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含信息公开申请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和申请受理单位)等栏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主要问题有:一是信息的质量方面还需提高,特别是反映财政本职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深度不够。二是财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无法满足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财政政策的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尤其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要准确、及时地公开,强化服务意识,推进“阳光财政”建设。二是强化服务。通过信息公开促进财政工作的开展,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三是不断创新。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创新财政工作机制,特别是在服务广大群众方面,经常了解群众对公共财政的需求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8

2019

其中: 1.政府网站公开

188

2019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安溪县财政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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