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2-0101-2020-00009
- 备注/文号:安发改审〔2020〕6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14
安发改审〔2020〕63号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溪县殡仪馆综合服务功能区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溪县民政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安溪县殡仪馆综合服务功能区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附件收悉。为满足群众殡仪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安溪县殡仪馆综合服务功能区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020-350524-47-01-032208)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溪县殡仪馆综合服务功能区扩建工程。
二、项目业主:安溪县民政局。
三、建设地点:城厢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0285.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7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9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1536平方米,守灵厅3004平方米,告别厅1740平方米,遗体处理用房1344平方米,火化管理用房1064平方米,连廊2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辅助用房2688平方米,停车位 138 个,购置遗体火化设备8台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156.2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申请上级补助。
六、建设工期:56个月。
七、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24202007002号)。
请据此复函,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本复函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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