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03 11:07 字号:[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有关要求编制,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报告主要内容:总体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溪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湖滨南路777号,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65127,传真:0595-23265127,电子邮箱:axga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突出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县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安排。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局政工室成立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通过建立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日趋规范。

二是把好源头,提高效率。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重点,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缩短发布时间,狠抓信息质量,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从文字、内容、时效上严格把关,逐一审查,时间注重“快”,内容突出“实”,实用性要求“精”,更加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同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三是拓展渠道,丰富内涵。我局积极拓宽渠道,丰富载体,完善内容,不断深化警务信息公开活动。以网上公安机关为主渠道,紧密结合公安微博、微信等平台,突出实用性、互动性,广推各项公安便民措施,使广大网民能够更加便捷地查阅公安业务的办事流程。同时,通过微博、微信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500余,对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进行直播报道,及时回应群众网上诉求、澄清虚假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法,交管业务实现网上办理,群众可在平台查询、办理业务,实现办理业务少跑腿、少路费、少排队和网上办、马上办、规范办。

四是考核激励,强化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作为局直单位年度督查的一项内容,同时实行月、季度通报制度,不断提升局直各单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24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

    7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1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信息公开力度和内容、网上政务服务等方面需进一步深化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合理规划专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强化工作督查,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巡查,确保政府网站稳定运行。二是提升服务民生水平。进一步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网上信息公开”快速传递社会信息,努力发挥新型媒体作用在深化警务公开、改善服务民生、提升队伍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公安局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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