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8 17:08 字号:[ ]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安溪县河滨南路777号,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65008,传真:0595-23232514,电子邮箱:axpolice@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溪县公安局全面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工作要点,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力度,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拓展公开领域,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2021年,安溪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5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1件,办结率100%。

(一)完善制度,促进规范。制定《2021年安溪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内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流程。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机制,对今年以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整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属性审查和保密审查机制前置至文件制发审批环节,即在文件制定的审批过程中,对是否涉密、是否公开进行同步审核审批,进一步加强公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布程序,提高公文公开率,切实把好局文牍关口。

(二)聚焦热点,回应关切。围绕疫情防控、人大政协议案、扫黑除恶、智慧警务、民生民安等热点,及时发布群众关注度高的各类信息,并开展政策解读引导。同时,利用“两微一抖”线上优化栏目设置,突出重要信息发布,提升对外窗口的实用性和体验感。推动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对今年来主办并办结的14件建议提案,全部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全年,全县公安机关媒体报道572篇次,其中央级媒体16篇次,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等分别报道安溪县公安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效。

(三)政策解读,加强交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考虑、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督促牵头起草部门将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加深公众对我局工作的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安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在民生服务、回应关切、主动公开方面都有新亮点,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持续改进的地方。主要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个别二级栏目更新率不高;部分信息中存在重要表述不当、表述错误的问题;个别政务新媒体维护不及时等。

这些问题我局正在逐项研究,压实责任,积极整改。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二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推动行政运行程序、运行过程及执法结果的公开。四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及时参加业务培训,推进规范标准公开,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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