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3-0101-2023-00010
- 备注/文号:安环保〔2023〕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8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启用“泉州市安溪环境监测站”新印章的通知
时间:2023-03-01 17:28
安环保〔2023〕16号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启用“泉州市
安溪环境监测站”新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安溪县环境监测站”变更单位名称为“泉州市安溪环境监测站”,为工作需要,决定自2023年2月28日起,启用“泉州市安溪环境监测站”新印章,原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新印章印模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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