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3-0101-2023-00012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2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泉委编办〔2022〕69号)精神,撤销安溪县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经研究同意,安溪县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524062276379P)住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法定代表人:徐淑宁,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安溪县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的债权、债务由泉州市安溪环境监测站承担、负责。
联系人:办公室小许,联系电话:23265087
特此公告。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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