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06 09:11 字号:[ ]

  2020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安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网址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1317,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65087,传真:0595-23266675,电子邮箱:axhb3265087@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印发《安溪县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工作制度,拓展公开范围和公开层面。同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重点污染源信息、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环境质量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并设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专题专栏,及时将最新的工作动态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不断推进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投诉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环境,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全面公开属性定义为主动公开的公文。严格把关信息公开流程,所有主动公开的文件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及时更新、发布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投诉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按要求及时整改完善有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件

  -4

  431件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件

  +3

  110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

  -1

  19起

  行政强制

  9

  0

  10起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3

  603424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涉及的项目和内容较多,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标准目录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未能真正实现电子政府信息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群众的目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标准目录,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在加强对环保政策的研究工作,及时将最新的环保政策告知公众;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普及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闽ICP备12014841号网站标识码:3505240010闽公安备:35052402000177

网站联系方式乡镇联系方式部门联系方式

本站建议使用IE8.0或同等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18-2019 安溪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