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9013-0101-2022-00016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安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文 号: | |
标 题: | 安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县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 ||
概 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工业企业:为贯彻落实安溪县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县工信商局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实施一批县级重点技改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为贯彻落实安溪县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县工信商局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实施一批县级重点技改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择范围
(一)项目申报单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中的采矿业(门类B),制造业(门类C),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门类D)等行业。
(二)内资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外资项目未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 年版)》。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在安溪县。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安溪县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
2.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含)以上,且本年度生产设备购置可达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属各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明星梯队企业,项目总投资门槛下调到1000万元);
3.项目应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非新建投资类型。
三、项目申报要求
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2022年安溪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1);
2.《2022年安溪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3.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中项目名称应与备案表或核准文件项目名称一致,企业名称应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
(二)企业应一次性提交正确的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后,不再接受项目材料更换与补件。
(三)列入安溪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与企业办理该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评等手续无关;
(四)列入安溪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应及时申请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
(五)2022年被列入省、市重点技改项目直接列为2022年县重点技改项目,无需再行申报。
(六)对列入县级重点技改项目的,我局将在2023年初根据《安溪县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规定,对“列入县重点技改项目库中总投资达2000万元及以上(属各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明星梯队企业,项目总投资门槛下调到1000万元)且年度生产设备购置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业主于申报年度在县的纳税总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按生产设备购置金额的5%给予补助,申报当年度最高补助20万元。”组织兑现资金。
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22年12月28日(星期二)发送至县工信商局邮箱(axgxj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江少军,联系电话:26768798
附件:1. 2022年安溪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 2022年安溪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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