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5-0101-2023-00003
- 备注/文号:安交〔2023〕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6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综〔2018〕4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实施农村公路乡村道专管员管理机制,乡村道专管员薪资待遇为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及绩效考核工资500元。
我局于12月下旬组织开展2022年第四季度“四好农村路”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现拨付2022年第四季度乡村道专管员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合计44万元,详见附件。乡村道专管员工资从安财(预)指〔2022〕1号文件县级配套的养护资金中列支。请各乡镇及时拨付专管员工资,并加强对专管员日常管理和考核。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乡村道专管员工资发放明细表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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