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5-0101-2025-00029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0
根据《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现将2024年度全县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县级初评,最终结果以市复评为准)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安溪县2024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
二、公示途径
一是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fjax.gov.cn/);二是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7层)安溪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栏”。
三、公示期限
2025年8月20日至8月24日,共5天(自然日,含节假日)。
四、公示要求
驾培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安溪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诉或举报(申诉或举报材料需如实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安溪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将对申诉或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申诉或举报人。(联系人:黄永宣 联系电话:0595-23232317)
附件:安溪县2024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
安溪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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