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12-31 17:12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交通bmzfxxgk/jtysj/运输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交通运输局1704办公室,邮编:362400 ,电话:23232316,传真:23279708,电子邮箱:axxjt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我局及时将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水毁修复、养护、安全生命防护等上级补助资金,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新能源运营补助资金,道路客运班线主要途径地变更申请,全县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运行情况、全县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管理考核情况等涉及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交通信息及时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19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一)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每半个月县政府门户网站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专栏及时进行更新维护每季度,按要求在全县统一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每季度及时在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填报本部门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关纸质材料及时在局设在走廊公开栏进行公示等。

    (二)落实时效性信息及时公开。我局在县政府网站设置“交通运输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将需要公示期的信息及时公开,并接受公众监督。2019年,我局及时公示了受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站点变更、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和扩大经营范围申请有10件,受理道路客运企业设立分公司申请有2件,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情况有1件,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数据有10件,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结果有2件等。

    (三)公开群众关注的交通信息。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到群众关心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满足群众对于交通工作的知情权。2019年,我局及时公开了全县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考核情况、“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运行情况、农村公路单车道增设错车道计划实施情况、农村公路养护考评情况和下拨农村公路相关补助资金等信息,让群众能够看到见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变化、感受到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

    (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93号)要求,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台账,凡要公开的文件,都要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对于该公开的文件同时及时进行公开,目前,未发现有涉密的文件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不是信息专业人才,对哪些需要公开,哪些不需要公开,不是定位很准,已养成按习惯性公开,有些重复公开,有些没有覆盖到

    2.有些信息公开存在延后性文件都要经过分管领导签发,再经过局长审核签发,造成有些信息需要一段时间再公开。

    3.有些信息公开关注度不高。有些信息按要求公开,阅读量少,信息公开存在单向性,对于网民关注的信息不清楚。

    (二)改进措施

    1.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列为干部职工培训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部门信息。

    2.继续扩大部门信息公开的范围。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经过涉密审核,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文件,都要通过县政府网站部门公开栏及时进行公开发布。

    3.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深化工作机制有些要求及时公开,将即时公开,有些允许滞后的,也将做到尽快进行公开。做好交通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9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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