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1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规定,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交通运输局1703办公室,邮编:362400,电话:23232316,传真:23279708,电子邮箱:axxjt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溪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2023年,安溪县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健全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法制路政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完善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安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的通知>》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属性审查和保密审查机制前置至文件制发审批环节,对是否涉密、是否公开进行同步审核审批,同时借助技术检测手段对信息进行检测,确保准确无误。

      (三)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4

      行政强制

      1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途径需进一步丰富,时效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紧紧围绕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干部职工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注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2.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对政务公开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确保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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