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0-00001
- 备注/文号:安教〔2020〕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3
为全力做好学前教育补短板工作,确保至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率达50%,普惠性幼儿园(公办性质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85%,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通知》(闽委教育[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公办幼儿园招生宣传工作
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公办幼儿园应认真分析学位余缺情况,研究做好公办幼儿园招生宣传工作,力求公办幼儿园学位不闲置,切实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率。各公办幼儿园应于2020年1月10日前制定并印发《招生通告》。
责任领导:苏杷木
牵头股室:初幼教股
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工作时限:2020年春、秋两学期招生期间
二、布置2020年春、秋两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
召开全县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会,提前布置2020年春、秋两季招生工作,力求公办幼儿园满学位招生。至2020年3月上旬,各公办幼儿园制定2020年秋季招生计划并在《安溪报》进行通告。
责任领导:苏杷木
牵头股室:初幼教股
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工作时限:2020年春、秋两学期招生期间
三、下发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下发各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启动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统一组织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招生报名。
责任领导:谢章应、苏杷木
牵头股室:初幼教股
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工作时限:2020年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办好小学附设学前班
对有条件的偏远小学、教学点,投入资金改造小学闲置校舍,添置教玩具,创造条件建设小学附设学前班,提高公办性质幼儿园覆盖率。
责任领导:苏杷木
牵头股室:初幼教股
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
工作时限:2020年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约谈公办幼儿园园舍闲置率较高、民办幼儿园普惠率偏低的乡镇
根据各乡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率、公办幼儿园园舍闲置率、民办幼儿园普惠率情况,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要主动呈报当地乡镇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办幼儿比率和普惠率,确保公办幼儿园学位不闲置,民办幼儿园力求普惠。对整改力度不大、措施不力的乡镇,由教育局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乡镇主要领导。已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但未落实普惠性办园者,所取得的《消防合格证明》和《办学许可证》由相关部门予以收回吊销,相关善后事项由中心学校或县直幼儿园呈报当地乡镇政府牵头予以处置。
责任领导:高志强、苏杷木
牵头股室:办公室、初幼教股
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工作时限:2020年5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通告无证民办幼儿园招生预警
至2020年1月上旬,未能办理消防合格证明的无证民办幼儿园,县教育局将在《安溪报》、安溪电视台、安溪县教育局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具体名单,予以招生预警。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要通过学校公众号、学生家长群等途径予以发布或转发招生预警,引导家长不再送子女到无证民办园就读,主动将其送到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
责任领导:苏杷木
牵头股室:初幼教股
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工作时限:2020年春、秋两学期招生期间
七、约谈取缔一批无证民办幼儿园
至2020年1月10日前,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要主动呈报当地乡镇政府,约谈无证民办幼儿园,并下发告知书,告知其至2020年底将全面取缔无证幼儿园。各民办幼儿园应努力创造条件取得消防合格证明并办理《办学许可证》。约谈的书面材料、《告知书》及照片等应于2020年1月20日前送交初幼教股。
责任领导:苏杷木 刘朝晖
牵头股室:初幼教股、安全工作股
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工作时限:2020年1月底前完成
八、督促引导办理消防合格证
积极协调住建部门等做好“消防合格证”办理工作,引导督促园舍环境良好安全的民办幼儿园办成有证园;对园舍环境卫生极差者,应要求其易址办学,以办理消防合格证明。
责任领导:苏杷木 刘朝晖
牵头股室:初幼教股、安全工作股
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工作时限:2020年1月底前完成
九、加快推进新建幼儿园建设
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确保至2020年9月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城区幼儿园新扩建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建设进度、竣工时间详见附件)。
责任领导:刘朝晖
牵头股室:项目办
工作时限:2020年8月底前完成
十、做好新办幼儿园招生
做好十六幼、十七幼、尚学领地、百福豪城、碧桂园·溪江月等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县直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新增公办幼儿园按时满学位招生。
责任领导:苏杷木 刘朝晖
牵头股室:初幼教股、项目办、计财股
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工作时限:2020年1月底前完成
十一、整治不规范招生现象
加强对民办幼儿园不规范招生现象的整治监管,民办幼儿园每学期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发布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规,并报送所在中心学校、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各乡镇、县直幼儿园要切实加大力度,做好2020年春季、秋季两个学期前期招生监管工作。
责任领导:苏杷木
牵头股室:初幼教股
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工作时限: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春季招生宣传工作
十二、协调自然资源、住建、公安、应急等部门实地核查无证民办园,建设平安校园
向县分管领导汇报,成立联合核查组,对长期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定期做好园舍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作,及时整改,创建平安校园显著的无证幼儿园及时核查,公布并建设平安校园。
责任领导:刘朝晖、苏杷木
牵头股室:安全工作股、初幼教股
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工作时限:2020年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三、做好2020年9月新学期开学前幼儿园新教师招聘工作
根据事业计划,积极协调编办、人社等部门做好2020年秋季幼儿园教师招聘等工作。
责任领导:高志强、李颖华
牵头股室:组织人事股
工作时限:2020年8月底前完成
十四、统筹做好2020-2021年统计报表前期准备工作
2020年秋季开学前,应申请新办幼儿园机构统一代码,完善各单位统计报表统计工作前期准备,统筹做好招生计划的落实和统计报表填报的核审把关。
责任领导:高志强、谢章应、苏杷木
牵头股室:计财股、初幼教股
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工作时限:2020年3月-8月
安溪县教育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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