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0-00030
- 备注/文号:安教〔2020〕12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4
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附小、县教师进修学校、民办学校:
为更好地规范民办学校的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安教〔2020〕67号)要求,在各民办学校自查,中心学校、乡镇政府审查的基础上,我局研究确定民办学校“合格”63所、“不合格”4所、现已停办6所,校外培训机构“合格”10所,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各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总结经验,对照年检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要继续做好年检结果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力度,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附件:1.安溪县2019年度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年检结果一览表
2.安溪县2019年度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一览表
安溪县教育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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