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0-00036
    • 备注/文号:安教〔2020〕18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16
    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0-11-26 20:50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关要求,促进广大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泉教人〔2020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师德是教师职业的灵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所在,各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指导督查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校应相应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全面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

    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党建引领,进一步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县教育部门将强化学校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管理的督导检查,对师德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三、强化教师教书育人全过程管理

    强化教师准入、聘用和管理,确保师德建设贯穿始终。

    1.严把入口关。在教师招聘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中完善教师前置考察环节,强化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克服“五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倾向。

    2.严把聘用关。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对不宜从事教学或考察不合格者坚决不予聘用,对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3.严把管理关。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实行师德问题“零容忍”。各校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教育,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

    四、建立健全激励教师工作机制

    强化正向激励,定期开展教师表扬表彰活动,通过开展评选教坛新秀、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模范、教育世家等多种活动,构建多元化教师表扬奖励机制。维护教师的职业权利,明确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和惩戒权;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推动教师的文明校园等综合奖项的奖励金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提升教师的收入地位和职业荣誉感。弘扬尊师文化,通过电视、报刊、讲师团巡讲等多种媒介持续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或通过依法成立基金、设立项目等方式,对教师奖励激励,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

    五、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监督问责机制

    师德建设永远在路上,各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监督问责机制,长效持续开展。

    1.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各校要巩固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持续开展相关活动,严格师德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师德、师能提升,将师德建设常态开展。同时,认真总结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以便予以借鉴、推广。

    2.建立师德师风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全员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强化教育。同时,持续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持续开展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并及时处理上报,县教育部门将不定时开展检查督查。

    3.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推行《安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附件2),今后,凡出现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存在师德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安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规定》(附件3)和有关规定查处。

    4.严格师德评价。落实师德第一标准,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5.强化监督通报。在原有多元监督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由各校责任督学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监督评议情况作为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校应健全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制度,及时传达上级相关通报文件,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作用,提升教师的职业敬畏感。

    各校应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同时,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在细节上下功夫,不折不扣把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教师管理各环节,提升教师管理工作水平,推动我县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1.安溪县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安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

    3.安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规定

     

     

    安溪县教育局

    202011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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