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1-00073
    • 备注/文号:安教〔2021〕20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8
    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平安单位”创建暨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1-12-31 17:22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局各安全挂钩督查组:

    为扎实推进“平安单位”创建,强化综治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做好2021年度“平安单位”创建暨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及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平安单位”创建对象为公办学校)。

    二、考评小组

    第一组   

     长:李颖华

    副组长:陈选斌、林建新  

     员:李艺章、陈素梅、汪桂英

    考评学校:城区一、城区二、城区三的学校

    第二组   

     长:张炎地

    副组长:许辉煌、高福洋  

     员:林锡渲、林汝梅、陈武强

    考评学校:城区四、城区五、城区六的学校及教师进修学校

    第三组

     长:苏杷木

    副组长:陈传发、柯智贤

     员:林亚明、陈鲤扬、陈厚霖

    考评学校:官桥、龙门、虎邱、大坪、龙涓等五个乡镇的学校

    第四组   

     长:赖加团

    副组长:柯景阳、王旭鑫

     员:陈清辉、陈晓东、吴其地

    考评学校:蓬莱、金谷、尚卿、西坪、芦田等五个乡镇的学校

    第五组  

     长:林东宣

    副组长:章振南、黄炳元

     员:陈昕湧、黄春辉、叶志方

    考评学校:感德、长卿、祥华、蓝田、福田等五个乡镇的学校

    第六组  

     长:刘朝晖、黄秋宝

    副组长:李青松、黄世元

     员:李庆阳、谢清圳、陈培生

    考评学校:湖头、湖上、白濑、剑斗、桃舟等五个乡镇的学校

    三、考评时间

    2022年1月14日至16日

    四、考评标准

    1.《安溪县学校“平安单位”暨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见附件1)。

    2.《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考评验收表》(见附件4)。

    3.《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表》(见附件5)。

    五、考评办法

    采取在学校自查自评基础上,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开展考评,

    并报送相关部门检查复核。

    (一)考评方式

    1.“平安单位”暨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

    考评分由日常规范管理工作、内页资料两部分组成,按照相应的比重折算分数后计算总分,具体如下:

    1)日常规范管理工作,总分200分

    ①日常安全工作情况,总分100分。局学校安全工作股根据日常安全工作情况汇总统计,如有奖励加分则为净加分。

    ②实地安全检查,总分100分。由各挂钩督查组根据现场检查并结合第一至四季度检查情况计分。

    2)内页资料,总分100分

    内页资料考评采取电子文档迎检,内页资料考评人员从学校安全管理干部中抽调,各校内页资料U盘(外张贴校名)于1月10日下午5:00前送至局1410室, U盘可于考评结束后到1410室领回。

    最终总得分按百分制换算即考评总分=日常规范管理工作(日常安全工作得分×30%+季度实地安全检查得分×20%)+内页资料得分×50%。考评小组最后结合今年度涉校涉师涉生事故评定“平安单位”档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等次,经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审核后报县委政法委复核验收并命名确认。

    2.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考评

    县教育局考评小组对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考评验收表》要求于2022年1 月16日前完成考评验收;各中心学校及县直幼儿园要同步对辖区内每一所基层学校(含教学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组织检查。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不予考评。

    (二)等级确定

    1.“平安单位”创建。分档情况具体根据县委政法委相关文件规定。今年度“平安校园”未达3A及以上的不得认定为一档。县委政法委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复核验收并命名确认。

    2.2021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根据《安溪县学校“平安单位”暨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对2021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1)各考评小组要根据考评总分初步认定年度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等次(按考评学校总数,认定为优秀等次的学校不超过10%),并报考评小组组长同意。今年度“平安校园”未达3A及以上的不得认定为优秀等次。

    2)拟参评2021年度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需填写《安溪县2021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一份)于1月10日下午5:00前交局学校安全工作股汇总,局学校安全工作股提交各考评小组对参评对象进行初步认定(按考评学校总数,推荐参评2021年度综治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不超过30%),并报考评小组组长同意。对其他学校,由考评小组征求业务股室、群众意见,综合平衡考虑,相应予以认定为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今年度“平安校园”未达3A及以上的学校、日常安全工作材料报送扣分较多的学校不推荐参评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3.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泉教安〔2017〕9号)精神,考评得分90分以上为一级达标,80-89分为二级达标,70-79分为三级达标,69分以下不达标(原则上按参评学校总数,乡镇认定为一级达标的学校不超过20%,城区片区认定为一级达标不超过30%)。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报送

    1.此次考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事关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障,明确时间节点,按时报送各项材料,要对照各项指标要求,按各创建项目规范建档,切实提升创建质量。县政法委将采取实地走访、明查暗访、查阅档案、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平安单位”复核确认。凡“平安单位”创建考评分低于90分的学校校长、书记均要作出书面说明,于2022年1月20日前送局学校安全工作股,由局学校安全工作股汇总上报。同时各校要对照《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表》(见附件5)要求,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涉校涉生隐患问题要及时、全面、彻底整改,一时难于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管控措施,并书面呈报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整治。

    2.“平安单位”考评命名工作以自愿申报为主。申报单位要对照考评细则撰写自查报告,并进行自评量分,所有书面材料(加盖公章的自查报告、自评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备查,一份于1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1410室。各项内页资料电子文档要精准按照考评细则逐一建立文件夹完整归档并备注清楚,切勿堆砌材料,中心学校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参评,中心学校要对照指标提供方案、制度、部署、检查通报等方面的材料,中心小学提供过程性落实方面的材料;教师进修学校要按照县委政法委具体方案要求向系统党委提交相关材料并做好迎检;各中心学校及县直幼儿园要同步对辖区内每一所基层学校组织检查考评,县委政法委抽查复核时,需提交对基层学校组织检查考评的相关材料。

        3.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分三年组织开展创建,到2022年,全县学校有效落实教育系统标准化管理。今年度拟创建的学

    校要主动申请评定(已创建的学校见安教执〔2021〕8号),于2022年1月10日前上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自我评估报告》(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备查,一份交局1410室)并对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考评验收表》做好建档、自评,考评时将验收表交由县教育局考评小组实地验收。

    各中心学校及县直幼儿园要同步对辖区内每一所基层学校(含教学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组织创建、考评工作,今年度按不低于90%比例创建验收,考评结果报各相关学校安全挂钩督查组组长同意签字后于1月20日前报局1410室汇总上报。

    (二)实事求是,严格检评

    1.考评小组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评定现场安全检查得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等级。各考评小组要于2022年1月19日将各项考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局学校安全工作股,由局学校安全工作股汇总后交由各考评小组综合评定平安单位档次、综治考评等次、综治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并经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审核后上报。

    2.各督查组要于2022年1月19日前将岁末年初下校安全检查的过程性材料(一张检查表<附件5>、一份整改通知书、一份复查意见书、一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经挂钩领导签名后送局学校安全工作股存档备查,挂钩督查组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出具学校安全检查隐患及问题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促隐患整治工作落实,形成闭环管理,第一至四季度已出具整改通知书但未复查的,本次一并督改复查并提交复查意见书、整改前后对比照片。

    附件:1.安溪县学校“平安单位”暨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

    2.2021年度安溪县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自我评估报告

    4.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考评验收表

    5.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表

      安溪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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