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9015-0101-2022-00012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安溪县教育局 | 文 号: | 安教〔2022〕49号 |
标 题: | 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安溪县学校德育工作“十项常规”(试行)》的通知 | ||
概 述: |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安溪县学校德育工作“十项常规”(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常态化做好“十项常规”的建档(... |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安溪县学校德育工作“十项常规”(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常态化做好“十项常规”的建档(电子版)工作,县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学校开展督查,有关督查情况将作为推荐参评各类先进集体(个人)、各级文明校园以及校长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安溪县教育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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