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2-00087
    • 备注/文号:安教〔2022〕13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15
    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举办安溪县第48届中学生、43届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时间:2022-09-21 21:54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教师进修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泉州市实施“六大工程”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提高体育技能,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积极引导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全面推进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定于20221115日至1118日举行“安溪县第48届中学生、43届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要高度重视,根据《安溪县第48届中学生、43届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附件1)的要求,做好组队各项准备工作,抓好运动队的平时训练,积极组织参加比赛,并按时报名。

    2.为严肃赛纪,端正赛风,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运动员资格的真实性和竞赛的公正性,决定实行校长对“运动员资格保证”负责制度和领队、教练员对“参赛运动员身份确认”负责制。各校校长要认真把好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审查关,领队、教练员要切实保证参赛运动员身份的真实性。

    3.各代表队运动员所报项目必须全部参赛,不得随意缺席(临时有疾病者除外,但需提供县级医院证明),否则取消该代表队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并追究教练员的责任。

    4.各代表队差旅膳宿费用自理,膳宿地点自行联系。

    5.若不能组队参赛的学校,应事先书面说明原因,报送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否则将给予全县通报。

    6.各代表队运动员服装需整齐统一,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4

    7.11月14晚7:00在一中城东校区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

    附件:1.安溪县第48届中学生、43届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2.运动员资格保证书

    3.参赛运动员身份确认保证书

    4.2022年泉州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5.2022年泉州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健康承诺书

           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9月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