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2-00091
- 备注/文号:安教〔2022〕15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4
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县教师进修学校:
经各学校组织申报,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安溪县教育科学“十四五”(第二批)立项研究课题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果
1.确定安溪县教育科学“十四五”(第二批)立项研究课题 77项(见附件1)。
2.确定安溪县教育科学2022年度立项小课题192项(见附件2)。
二、相关要求
1.本次县级规划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为2年(2022年9月至2024年8月),中期检查时间拟定于2023年8月(另文通知),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取消其立项资格。本次县级小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年(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
2.获准立项的县级规划课题或县级小课题,在立项后两周内举行课题开题论证会(须由单位自行聘请两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评议),填写《课题开题报告》,并于
3.为更好推进课题研究,及时总结课题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在课题研究期间均须撰写1篇及以上本课题研究论文并收入校级汇编或公开发表于教育刊物。课题负责人均须为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课题组核心成员均须有独立成果,无关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为扎实课题研究的实践过程,有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研究成果,拟于结题前开展课题研究材料(过程性材料与研究成果材料)展评活动,组织各课题组成员进行相互观摩评阅。
4.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需标明:安溪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二批)立项课题或安溪县教育科学2022年度立项小课题字样以及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课题发布机构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5.课题名称以本通知公布为准。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含核心成员)、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申报提出并获县规划办审批方有效。
6.《开题报告》、规划课题研究过程性材料要求和表式、小课题研究档案袋等要求和表式,请自行至“安溪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网站“科研聚焦·相关表式”页面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axjxxx.com/Category_205/Index.aspx)。
附件:1.安溪县教育科学“十四五”(第二批)研究课题立项名单(共77项)
2.安溪县教育科学研究2022年度小课题立项名单(共192项)
安溪县教育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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