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2-00091
    • 备注/文号:安教〔2022〕15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4
    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公布安溪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二批)研究课题及2022年度小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2-10-25 16:25

    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县教师进修学校:

    经各学校组织申报,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安溪县教育科学“十四五”(第二批)立项研究课题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果

    1.确定安溪县教育科学“十四五”(第二批)立项研究课题  77项(见附件1)。

    2.确定安溪县教育科学2022年度立项小课题192项(见附件2)。

    二、相关要求

    1.本次县级规划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为2年(20229月至20248月),中期检查时间拟定于20238月(另文通知),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取消其立项资格。本次县级小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年(20229月至20238月)。

    2.获准立项的县级规划课题或县级小课题,在立项后两周内举行课题开题论证会(须由单位自行聘请两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评议),填写《课题开题报告》,并于2022103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中学、职校部分发送邮箱:zxjys090@sina.com,小学、幼儿园部分发送邮箱:yida588@163.com),纸质版自行收存,作为中期检查、结题鉴定的材料。

    3.为更好推进课题研究,及时总结课题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在课题研究期间均须撰写1篇及以上本课题研究论文并收入校级汇编或公开发表于教育刊物。课题负责人均须为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课题组核心成员均须有独立成果,无关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为扎实课题研究的实践过程,有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研究成果,拟于结题前开展课题研究材料(过程性材料与研究成果材料)展评活动,组织各课题组成员进行相互观摩评阅。

    4.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需标明:安溪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二批)立项课题或安溪县教育科学2022年度立项小课题字样以及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课题发布机构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5.课题名称以本通知公布为准。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含核心成员)、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申报提出并获县规划办审批方有效。

    6.《开题报告》、规划课题研究过程性材料要求和表式、小课题研究档案袋等要求和表式,请自行至“安溪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网站“科研聚焦·相关表式”页面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axjxxx.com/Category_205/Index.aspx)。

    附件:1.安溪县教育科学“十四五”(第二批)研究课题立项名单(共77项)

    2.安溪县教育科学研究2022年度小课题立项名单(共192项)

    安溪县教育局

    202210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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