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4-00013
    • 备注/文号:安教〔2024〕6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1
    安溪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泉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先进德育工作者遴选的通知
    时间:2024-04-19 22:24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和高校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遴选的通知》(泉教思〔20242号)精神,现将我县组织遴选推荐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对象为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或累计5年以上(含5年)的现任班主任;

    现任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3年以上(含3年)。

    (二)中小学先进德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是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从事德育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德育专干,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教职人员,学校德育处正(副)主任,团组织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校长等德育工作专(兼)职人员。

    二、名额分配

    1.在编教职工人数150人及以上学校(15所完中校、华侨职校、凤城中学、城厢中心、湖头中心、感德中心、龙涓中心、西坪中心、实验小学、第五小学、第十小学),可推荐1-2名(其中优秀班主任人选至少1名);其他学校(基层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班主任或先进德育工作者人选。

    2.今年泉州市教育局下达给我县22名市级优秀班主任、12名市级先进德育工作者指标,根据学校推荐情况,经局务会研究,再确定拟参加全市遴选对象。

    请各校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所在学校教职工若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近三年已获得同类同级及以上荣誉的,不再参与本年度遴选。凡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受过学校以上诫勉谈话,通报处分或师生、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教师一律不得参加评选。凡因2023-2024学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学生意外事件的中小学,不参加本年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遴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一)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思想道德和文明行为等方面成为师生的表率,曾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表彰。

    2.班风学风良好。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3.育人成效显著。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利用各种机会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文明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重视班级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班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指导班委会、少先队中队、团支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所带班级或所辅导学生曾获得县级以上活动表彰。

    4.综合素质突出。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研究能力,讲究班主任工作方式方法,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有县级及以上相关研究成果(含发表、获奖、交流的论文、案例、教案、课件或承担的课题等)。

    5.注重协同育人。具有丰富的班级工作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处理好班级与任课教师的关系。注重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与沟通,定期召开家长会,积极开展家访,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二)中小学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按照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标准要求自己,在为学为人方面成为师生表率。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敬业、创新和奉献精神,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自觉用良好的师德风范和道德行为影响教育学生,曾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表彰。

    2.工作实绩突出。忠诚履职尽责,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深入实施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近三年来学校德育工作成效突出。德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有考核。注重德育工作学段衔接和知行统一,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加强条件保障,推动将思政工作经费纳入经费年度预算;重视队伍建设,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注重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积极组织开展思政工作研究,探索新时期思政工作特点和规律,总结交流研究成果,善于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近5年来有1篇以上德育方面论文在县级及以上(含县级)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奖。

    四、报送要求

    1.各校推荐上报的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要相应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研究成果或撰写的德育论文1篇(含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注明原件复印。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对象还应提交集体受到上级相关德育类表彰的文件,或组织师生参加县级及以上德育类活动展演、获奖情况,或发表德育活动信息的相关材料。

    2.各校推荐上报的人选应对应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4)、《汇总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目录清单见附件1,装订成册),于2024430前报送县教育局德育股(1408室),逾期不予参评。上述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县教育局德育股邮箱:axdy001@163.com。凡申报材料提交教育局后,一律不予补充佐证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校要将本次推选活动作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正发挥评选活动的激励作用。

    (二)严格标准。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择优推荐,推荐对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范围、条件、名额遴选;要注重工作实绩与群众公认,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三)认真把关。各校推荐人选的相关情况在上报前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及县教育局德育股举报电话:23236030,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检举的问题,学校要组织调查核实。在上报人选时,务必说明公示情况,对反映的问题,如认为不影响评选的,应附送有关调查核实材料。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操作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此而取消的名额不予递补。

    附件:1.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报送材料目录清单

    2.泉州市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汇总表

    3.泉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4.泉州市中小学先进德育工作者推荐表

          安溪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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