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5-00064
    • 备注/文号:安教函〔2025〕6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1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5-06-05 23:52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第014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职责,积极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立足教育职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近年来,我局始终将食品安全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的核心内容,多次联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通过落实“明厨亮灶”工程、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模式,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控全覆盖。

    二、聚焦代表建议,协同推进问题整改

    针对代表提出的管理不规范、流动摊贩隐患、“五毛食品”等问题,我局将强化部门协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化网格化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网格,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校园安全网格员每周开展巡查,及时反馈并协助处理食品经营单位违规行为。

    2.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城管、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重点清理无证流动摊贩、查处销售“五毛食品”行为,对违规商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3.推进示范创建: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引导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鼓励学校与优质食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推广“放心食品示范店”经验,提升整体经营水平。

    4.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推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履行教育部门职责,全力配合主办单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共同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领导署名:林境炎

    人:刘鹏鹏

    联系电话:23288702

    安溪县教育局

    2025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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