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5-00076
    • 备注/文号:安教函〔2025〕7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30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08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6-10 09:59

    高平和委员:

    《关于改造利用社区幼儿园设施的建议》(第1340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27所,全面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根据土地出让条件,已移交教育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11所。目前已完成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有7所:第七幼儿园(鼎盛金领)、第八幼儿园(铁观音山庄)、第十二幼宝瑞园区(大唐国韵春天)、第十三幼碧桂园园区(碧桂园)、第十八幼儿园(裕福明珠)、第二十八幼(尚学领地)、第十七幼清溪新城园区(清溪新城),现共有在园幼儿3072人。其余4所(城厢镇建安片区瑞府小区、参内镇参洋片区中骏·御璟府小区、凤城镇新华家园县人武部旧址、官桥镇半山御景等配套幼儿园)今年秋季将投入使用。举办成民办幼儿园有16所:凤城镇华夏幼儿园、凤城镇嘉裕幼儿园、凤城镇山水湾幼儿园、凤城镇龙湖山庄幼儿园、凤城镇翰林苑幼儿园、凤城镇清水湾幼儿园、城厢镇新天地幼儿园、城厢镇弘桥幼儿园、城厢镇嘉裕幼儿园、城厢镇大唐幼儿园、城厢镇清华幼儿园、城厢镇赋育达幼儿园、参内镇丽景湾幼儿园、龙门镇弘桥滨江幼儿园、官桥镇晓太阳幼儿园、龙门镇小星星幼儿园。共有在园生数3164人。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口〔2023〕101号)精神,这些小区配套幼儿园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都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

    这些小区配套幼儿园所有保教人员均要求通过岗前培训,定期参加卫生保健,应急处理等专项学习,确保具备科学育儿、安全防护等专业能力。托育班育婴人员要求具有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具备班级管理和保育教育基本能力。保育人员要求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并取得育婴员或保育员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今后,根据我县出生人口下降,适龄幼儿生数减少,将在幼儿园积极探索开办乳儿班、托小班。鼓励支持生源不足的公办幼儿园盘活闲置场地等资源,转型办托育机构;大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发掘潜力,开办托育机构,筹措资金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继续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共同把我县教育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领导署名:苏杷木

    人:林汝梅

    联系电话:23220785

    安溪县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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