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9 11:19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515日起施行)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泉教办〔202024号)要求,由安溪县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14层,电话:0595-23225581,传真:0595-23288701,电子邮箱:232225581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安溪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关切,进一步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廉洁高效、办事公开、方便监督、热情服务的政务环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教育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持续增强。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1件,办结率100%。认真对待各类信访平台的来信来访,规范建立台账,并分门别类、依法依规予以受理、告知、解释、答复和处置,信访件告知率和答复率100%,对群众反映的就学复学、课后服务、疫情防控、校园欺凌、教师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均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切实维护师生和群众利益。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两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信息公开纳入教育局2020年度绩效评估内容。

    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局重点主动公开三类政务信息:一是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如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调动)、中小学招生等信息;二是省、市、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各类信息都进行了公示;三是教育政策信息,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及时全文公开。

    三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主动、定期更新本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对相关政策信息解疑释惑,增进理解支持,提升政务公开的现代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公众需求的提高,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深化和拓宽。

    (二)改进措施

    1.政策文件执行过程中,通过召开业务解读会、接受访谈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解读,及时答疑解惑,增强政策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2.统筹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党报、党刊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提高政策解读的到达率、知晓率。

    3.充分利用校园阵地,鼓励局机关各股室指导相关学校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多渠道公开涉及师生管理和学校概况、教学情况、政策执行、招生管理、财务预决算、建设项目、校园安全等重大事项信息,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使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有机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教育局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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