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6-0101-2022-00009
    • 备注/文号:安科〔2022〕1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8
    安溪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安溪县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2-10-18 09:52

    各有关单位:

    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地营造我县创新创业创造发展环境,现公开征集2022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安溪县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及其它组织,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主持项目,也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三)以下单位、个人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

    2.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名单;

    3.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

    4.有到期未验收项目;

    5.企业近两年有获得过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

    6.规上企业2021年度未填报研发投入的或填报研发投入为0的。

    (四)项目申报应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申报单位应按不低于申请资助资金的1:1比例投入自筹资金),经济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具备较明确的检测评价方法,项目结束时可提供有效的考核验收材料。项目起始时间为20229月,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31130日。

    (五)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

    (六)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总投资及申请资助金额,如获批资助金额少于申请资助金额,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承诺筹措所有项目资金并保证总金额按时到位。

    (七)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各方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研发内容、任务分工、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经费投入和分配等。协议内容应与申报项目具有关联性、一致性。合作协议书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所需附件缺一不可。涉及技术合作的须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八)申报高层次人才、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的,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复印件、科技特派员证书复印件或选认文件、项目合作协议书。

    (九)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十)申报材料包括:

    1.安溪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附件:

    1)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材料: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从国家统计系统直接生成的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鼓励提供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或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的佐证材料;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提交的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2)规上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或减免税证明。

    3)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各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4)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合作单位)自筹资金投入承诺函。

    5)可以说明项目和企业情况的材料(如论文、知识产权证明、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标注与原件相符,经审核人签字,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指南及重点支持方向

    (一)工业和高新技术领域

    1.指南代码2022G001

    2.重点支持方向:围绕光电、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科技等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针对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二)农业农村领域

    1.指南代码2022N001

    2.重点支持方向:围绕良种选育、高效安全优质种养、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茶叶)精深加工、智慧农业、农业装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

    (三)高层次人才、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

    1.指南代码2022C001

    2.重点支持:辖区内由泉州市认定的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或者2021年以来选认的省、市、县级科技特派员做为项目负责人,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示范的项目。

    (四)社会发展领域

    1.指南代码2022S001

    2.重点支持方向:围绕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开展人口健康、资源与环境、消防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老年健康医养、健康服务、疫情防控、社会综治、未成年人保护等社会发展科技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

    (五)医疗卫生领域

    1.指南代码2022S002

    2.重点支持方向:支持医疗卫生法人单位依托已有的科研资源和优势,围绕自身职能定位和基本研发方向自主选题研究,鼓励中医药类科研项目积极申报,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医药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三、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盖章推荐后,于20221031日前报送县科技局办公室,同时申请书电子档发送至邮箱ax3232403@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助说明

    1.工业和高新技术领域支持不超过5项,每项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农业农村领域和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支持不超过10项,每项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社会发展领域支持不超过3项,每项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医疗卫生领域为引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不超过8项(其中中医药类的4项),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2.医疗卫生类法人单位自主选题项目由申报单位科研管理机构(医院科教科室)按照《安溪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可按限定申报数量的1.3倍排序后统一推荐。

    3.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待项目验收后视验收情况再给予经费支持。

    五、咨询与联系

    县科技局项目受理中心

    电话:23232403

    地址: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222203

     

    附件:1.安溪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科研诚信承诺书

     

     

    安溪县科学技术局

    202210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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