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6-0101-2026-00001
- 备注/文号:安科〔2026〕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6
安科〔2026〕1号
安溪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安溪县团队科技特派员及工作站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产业转型的实施方案》和《安溪县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服务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客观公正地考核科技特派员工作实绩,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的积极性,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度选认的县级科技特派员团队3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7个。
二、考核主体
考核工作由安溪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一)团队科技特派员:从服务方式、服务次数,三方协议完成情况、服务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最高不超过100分。
1.服务方式和次数(30分)(请提供相关服务汇总表及照片佐证):考核以线下为主、线上为辅两种方式开展。线下:在服务区域内开展实地对接服务,提供行业知识、生产技术、产品营销、趋势预测等线下服务每次加2分;线上:通过微信和电话开展线上服务,提供技术指导、问题解答、发布工作日志和科技成果信息等每次加1分,线上+线下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2.服务内容(20分)(请提供相关服务内容汇总表及佐证):完成三方协议约定服务工作加10分;引进推广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制定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开展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等每多一项加2分,最高不超过20分。
3.服务成效(30分)(请提供相关服务成效汇总表及佐证):服务对象年度总收入比上一年度每增长2%以上加5分;参与创建星创天地,指导建立科技创新平台,结成利益共同体每多一项加5分(服务二产、三产的科技特派员按取得经济社会效益量化指标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评分酌情打分),最高不超过30分。
4.服务满意度(20分):由被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评价,很好、好、一般分别加20分、15分、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
5.加分项(10分)(请提供相关加分项汇总表及佐证):主持或参与省、市、县级项目通过立项每项分别加5分、3分、2分;服务对象获省、市、县级政府表彰或资质认定的每项分别加5分、3分、2分;经验、模式得到好评并在省、市、县推广每项分别加5分、3分、2分;在政府官网或报纸、电视发布播放每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10分。
6.于2026年1月13日前,提供以下三份纸质的考核材料:①年度工作总结、②团队科技特派员考核评分表(需加盖依托的实施单位公章)、③组织团队科技特派员开展活动的佐证材料(包含开展服务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主题等的图文材料,不限次数)。材料交到: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215室,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考核。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从建立服务配套措施,开展对接服务、协调解决关键问题,服务成效、服务科技特派员满意度等方面考核,最高不超过100分。
1.服务配套设施(20分):提供专门场所、配备相关设施、设立特派员工作岗位、悬挂工作站牌子分别加4分、4分、4分、3分;制度上墙、措施就位分别加3分、2分。
2.服务成效(50分):完成选认申请表约定服务工作加20分;征集本地技术需求清单,开展科技学习、交流、研讨、培训活动,服务在站科技特派员,为科技特派员协调解决关键对接服务问题每项加10分,最高不超过30分。
3.服务科技特派员满意度(30分):5名以上科技特派员服务综合评议按很好、好、一般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4.加分项(20分):服务科技特派员职称或职务晋升每人加5分;服务科技特派员获表彰或奖励每项加5分;经验、模式得到好评并在省、市、县推广每项分别加10分、5分、3分;在政府官网或报纸、电视发布播放每项加3分。
5.于2026年1月13日前,提供以下三份纸质的考核材料:①年度工作总结、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考核评分表(需加盖依托的实施单位公章)、③工作站组织驻站科技特派员开展活动的佐证材料(包含开展服务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主题等的图文材料,不限次数)。材料交到: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215室,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考核。
四、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分为考核对象自评、专家评审、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审核三个环节。考核评议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自评:由考核对象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填写考核评分表,经服务对象评议打分,报送安溪县科技局。
(二)评议:由县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考核对象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和综合评价,得出考核结果。
(三)审核:由安溪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考核结果,征求安溪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经公示程序后公布确认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按照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结果等次。其中80分及以上可评为优秀等次,比例应控制在参加考核总数的30%以内;70分及以上但低于80分可评为良好等次,比例应控制在参加考核总数的40%以内;60分及以上但低于70分可评为合格等次;低于60分或无故不参加考核可评为不合格等次。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分别给予工作经费5万元、3万元;考核等次为合格、不合格,不给予工作经费。
六、有关要求
考核对象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做好考核工作,认真审核考核材料和结果,严格按照考核对象的业绩和表现确定考核结果。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佳颖
联系电话:0595-68799063
邮 箱:axxktp@163.com
附件:1.2024年度安溪县科技特派员团队考核评分表
2.2024年度安溪县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考核评分表
安溪县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公布)
附件1
2024年度安溪县团队科技特派员考核评分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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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 科技特派员 |
名 称 |
成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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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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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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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
单位名称(盖章) |
法人(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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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类别 |
评分标准 |
服务评价 |
服务评分 |
主管单位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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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次数 (30分) |
考核以线下为主、线上为辅两种方式开展。线下:在服务区域内开展实地对接服务,提供行业知识、生产技术、产品营销、趋势预测等线下服务每次加2分;线上:通过微信和电话开展线上服务,提供技术指导、问题解答、发布工作日志和科技成果信息等每次加1分,线上+线下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
(根据年度总结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只打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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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20分) |
完成三方协议约定服务工作加10分;引进推广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制定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开展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等每多一项加2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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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成效 (30分) |
服务对象年度总收入比上一年度每增长2%以上加5分;参与创建星创天地,指导建立科技创新平台,结成利益共同体每多一项加5分(服务二产、三产的科技特派员按取得经济社会效益量化指标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评分酌情打分),最高不超过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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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满意度 (20分) |
由被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评价,90分及以上为很好、70-89分为好、60-69分为一般,分别加20分、15分、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经核实,对团队科技特派员服务满意度评价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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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10分) |
主持或参与省、市、县级项目通过立项每项分别加5分、3分、2分;服务对象获省、市、县级政府表彰或资质认定的每项分别加5分、3分、2分;经验、模式得到好评并在省、市、县推广每项分别加5分、3分、2分;在政府官网或报纸、电视发布播放每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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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级 |
合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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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签字): |
安溪县科学技术局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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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度安溪县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考核评分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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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信息 |
工作站名称 |
运营 负责人 |
办公面积 (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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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员 数量(人) |
签约的服务 机构数量(个) |
在站科技特派员数量(人) |
工位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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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类别 |
评分标准 |
自评内容 |
自评分 |
专家组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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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配套设施(20分) |
提供专门场所、配备相关设施、设立特派员工作岗位、悬挂工作站牌子分别加4分、4分、4分、3分;制度上墙、措施就位分别加3分、2分。 |
(根据年度总结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只打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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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成效(60分) |
完成选认申请表约定服务工作加20分;征集本地技术需求清单,开展科技学习、交流、研讨、培训活动,服务在站科技特派员,为科技特派员协调解决关键对接服务问题每项加10分,最高不超过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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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科技特派员满意度(20分) |
5名以上科技特派员服务综合评议按很好、好、一般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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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20分) |
服务科技特派员职称或职务晋升每人加5分;服务科技特派员获表彰或奖励每项加5分;经验、模式得到好评并在省、市、县推广每项分别加10分、5分、3分;在政府官网或报纸、电视发布播放每项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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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级 |
合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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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签字): |
安溪县科学技术局(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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