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0-00025
    • 备注/文号:安林函〔2020〕4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17
    安溪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林木采伐许可事项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监督双随机抽查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0-12-21 10:03
     

    林业系统各单位、相关业主单位:

        按照《泉州市林业系统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泉林综〔20166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7]51号)和《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工作要求,为切实抓好林地管理保护工作,强化依法用地意识,加大林地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夯实林木采伐管理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规定,确保省市下达给我县森林资源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的考核指标,保障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和生态安全,进一步规范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参照《泉州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林木采伐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071日到1215日经审核审批林木采伐许可事项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监督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林木采伐许可事项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监督

    由县林业局统一组织,人员根据《安溪县林业局关于成立林政资源管理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的通知》(安林[2017]31号)按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库随机抽调,组成检查组。

    第一组:李志胜(党组成员 副局长)

          员:傅祝安、李固煅、谢剑波

    检查单位:福田乡、剑斗镇

    第二组:林锦铭(党组成员 副局长)

      员:林启钧、陈伟栋、黄作舟

    检查单位:湖头镇、白濑乡

    第三组:刘全能(党组成员 三级主任科员)

      员:谢银斌、周顺泰、廖素燕

    检查单位:祥华乡、长卿镇

    第四组:沈金全(党组成员 云中山自然保护区主任)

      员:黄火炼、李宗耀、王再生

    检查单位:金谷镇、魁斗镇、参内镇

    第五组:龚朝旦(二级主任科员)

      员:陈其中、许煌忠、赵庆辉

    检查单位:虎邱镇

    第六组:陈朝山(二级主任科员)

      员:陈德清、高集美、吴熹樵

      检查单位:芦田镇、龙涓乡

    二、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检查对象

    1.林木采伐许可事项监督。依据《安溪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安林〔201784号),按照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 202071-20201215日林木采伐许可事项监督检查),2020年下半年全县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和正常林木采伐共计44项,应抽查林木采伐对象7 项。此次检查对象为,按年抽查频次不少2次,每次抽查占市场主体5-15%的总体要求,此次确定抽查次数为1次抽查比例15%,合计应抽查数量不低于 7项。

    抽查对象的确定,全县应该检查的林木采伐许可事项监督共 项,对44项采伐许可依据市场主体按审批的时间进行排序(从全省林政系统林木采伐管理库提取的顺序),然后用等步距法确定所有抽取的市场主体,确定汪万来等八人等7个采伐对象(详见附件1)。此次随机检查根据《福建省森林采伐技术规范的通知》(闽林[2006]41号)重点检查。

    1)作业质量:主要检查伐区四至、采伐类型方式、择伐伐区的伐后郁闭度和保留株数;边界木位置及标志是否清楚、是否出现伐区位移;有无出现盗砍滥伐违法行为。

    2)公示情况:查访采伐证有否在规定的公示栏上公示。

    3)按照附件表格,完整填写《安溪县20207-12月份林木采伐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表》,并在检查结束5天内提交至局林政股,林政股在材料汇总结束5天内公布抽查结果。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监督。依据《安溪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安林〔201784号),按照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202071-20201215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监督检查),2020年下半年全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共110项,按年抽查频次不少2次,每次不低于市场主体10%的总体要求,此次确定抽查次数为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对象的确定,全县应该检查的林地审核审批许可事项监督共110项,对110项林地审核审批许可依据市场主体按审批的时间进行排序(从全省林政系统林木采伐管理库提取的顺序),然后用等步距法确定所有抽取的市场主体,确定抽查安溪县龙涓乡湖陵村湖新公路(湖陵村至新岭村)公路工程等16(详见附件5)

    检查内容和要求,此次随机检查根据国家林业局《全国林地管理情况检查技术方案》,重点检查。

    1)占用征收林地或改变林地用途情况:包括建设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面积和已改变林地用途面积。经审核(批)同意的面积和违法违规占用征收林地面积。调查未经审核(批)同意占用征收林地,及少审(批)多占、违法占用征收林地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等情况。

    2)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批)手续情况:包括建设工程的立项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工程动工时间、工程类型、工程类别,占用征收林地和改变林地用途的审核、审批机关,审核同意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面积。

    3)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和采伐林木情况:包括实际采伐林木面积、蓄积,是否存在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就采伐林木的问题。

    按照附件表格, 完整填写《安溪县2020年7-12月份非法占用林地项目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表》,并在检查结束5天内提交至局林镇股,林政股在材料汇总结束5天内公布抽查结果。

    三、检查时间和其他事项

    根据县双随机检查领导小组的要求,下半年检查必须在12月底前完成,此次林木采伐许可事项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监督对象截止至12月15日,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检查时间再12月21日至25日。

    各林业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林木采伐许可事项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开展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在12月31日前一并上报局林政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附件:1.安溪县2020年7-12月份林木采伐许可事项监督检查随机抽中一览表

       2.安溪县20207-12月份林木采伐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表

       3.安溪县20207-12月份林地审核审批双随机抽查一览表

       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表

       5.安溪县20207-12月份非法占用林地项目表

     

     

     

    安溪县林业局

    202012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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