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1-00047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0
    安溪县林业局关于公布赋予乡镇权责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1-09-10 16:48
     

    各股()、林业站:

    根据《安溪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安委办〔202034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的通知》(安政办[2020]3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指导目录(一)的通知》(闽政办〔202022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我局赋权乡镇的权责事项,现对2项赋权事项的监管责任清单进行梳理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要高度重视,对照清单逐项明确权力事项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明确权力事项下放后承接单位的具体职责,进一步明确权力事项下放的监管方式及监管责任,不断强化“放管结合、放而不乱、管而有效”的责任意识,逐步健全权力监督机制。

    二、加强培训指导。要加强跟踪指导,对下放权力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备案审查等,要进一步完善审批和服务机制,强化责任意识,避免减权放权过程中出现“放而不管、一放了之”和承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增强简政放权的协同性,确保下放的权力事项接得住、用得好。

    三、落实监管责任。要对照《监管责任清单》,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对本部门赋权的事项,综合运用双随机监管、互联网监管和日常检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赋权事项监管不漏项、不缺位、不脱节。

    四、建立调整机制。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或上级取消下放等情况导致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发生变化,要及时对监管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1.赋权(委托)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2.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林木采伐的

    备案流程图

    3.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林木采伐的

    备案一次性告知书 

     

     

    安溪县林业局

    20219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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