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2-00048
- 备注/文号:安林财〔2022〕1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2
参内镇、西坪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绿化美化发展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泉林计财〔2022〕6号)精神,现将项目补助资金4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项目单位与补助资金
1.西坪镇“安溪县华龙峰茶叶专业合作社”2万元;
2.参内乡“安溪县年年香茶庄园有限公司”2万元。
二、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用于企业单位的厂区绿化美化、道路绿化、茶园周边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造林绿化项目。
三、技术标准
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参照《安溪县林业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明确2022年造林绿化主要技术要求及资金补助标准的通知》(安林〔2022〕14号执行,并按照补助金额折算具体工程量。
四、资金管理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闽财政法〔2018〕35号)要求,请严格企业单位诚信背景审查和检查验收工作,确保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与专款专用。
安溪县林业局
2022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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