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2-00080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6
    中共安溪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2-09 11:41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1213日至2022113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822县委巡察一组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指导,强化责任担当,全盘接受、深刻反思,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县委巡察一组822日反馈意见后,825日我局迅速召开党组会专题讨论整改责任单位分解事项,82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梳理问题清单,明确具体整改单位和整改措施,并要求局属各单位要以讲政治的高度看待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逐条逐项制订整改计划,围绕三个月的整改时限,倒期安排整改节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常务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7次党组会议或股级以上干部会议,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主动靠前,一线指挥,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各责任单位抓具体整改、具体落实,构筑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整改工作机制。9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深入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

    (三)认真制定方案,高标准抓整改。制定《中共安溪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一组反馈问题清单的整改方案》(安林党组〔20229号),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作风、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共召开5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汇报,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对存在问题逐条进行剖析,协调解决,并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四)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林业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实现“大美安溪”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2022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召开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闽山闽山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等交流研讨会;严格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进社区开展庆祝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志愿者活动,开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及职工健步走比赛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闽山闽水物华新》读书特别节目,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有所欠缺的问题。

    1)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2022年春季普查、秋季普查,开展无人机监测松枯死树的分布情况;完成清除病死松树45253株,完成防治性采伐改造3535亩,开展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下发《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强化跟踪督导,开展工作督查并下发通报9次,提请县政府洪副县长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及松林改造提升的8个后进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在2021913日和112日两次的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县委吴书记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行布置并强调部署;2022年秋季普查结果与2021年秋季普查结果对比,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由11485亩下降到8446亩、同比下降26.5%,疫点乡镇由12个下降到10个、同比下降17%

    2)针对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缺乏指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申报市级林业专项资金项目,其中重点区位中幼龄林及未成造林地抚育3150亩,乡村绿化44个村(440亩),设施林业3300亩。深入重点区位加强森林抚育宣传指导,提升林农造林管护意识,有效促林木生长。

    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实施林下经济项目建设的督促与指导,对2019年大坪鑫发蜜蜂养殖、2020年蓝田乡九礤村竹荪种植两个项目多次延期未能完成,取消其申报资格(拟补助共10万元),并从2022年储备项目中选择四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用取消申报的项目补助资金进行补助(安林函[2022]48号)。督促桃舟乡吾培村金银花种植项目加快进度,下发安林函[2022]49号文件将延期项目连同2022年林下经济项目同步开展验收工作,4家补充项目经初步验收均合格。

    3)针对林业产业投入机制单一,社会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探索创新金融服务林业机制,2020年以来推动4家林业企业开展林权抵押贷款1.1445亿元,2022年配合市林业局促进泉州银行成立安溪县林业特色支行,并支持安溪县蓬莱永茂林业专业合作社取得5000万元预授信贷额度。根据当地林业产业发展和资金需求特点,积极与金融部门对接,争取金融部门对各类林下经济企业提供贷款业务。

    3.关于党组抓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党组召开专题会研究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态势和风险点,并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中心工作,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安溪县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并出台《关于调整充实中共安溪县林业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意识形态内容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

    2)针对党组带头把方向、管阵地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落实林业局各股站每月信息报送得分制,按时向县两办信息科室报送工作信息(今年来累计报送46篇),积极向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央广网、闽南网、中国经济网和安溪报等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投稿宣传林业工作,《林长制撬动“绿色指挥棒”》、《安溪祥华发现“活化石”桫椤群,数量超过200株》、《“加减乘除”赋动能 全力全域推进林长制》等获得报道,加强了林业工作宣传力度。二是召开全县林业工作会,专题部署加强林业信息宣传和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观看学习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片《总开关》,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三是加强干部职工上网用网能力,掌握舆情动向,避免出现网络事件。

    4.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出台《安溪县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会前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17条措施》,会上分析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要求;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党内政治监督谈话的通知》,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站开展政治监督谈话;转发各级纪委关于典型问题的通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福建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导览视频,筑牢干部防腐思想防线。召开党风廉政专题汇报会,主要领导听取班子成员及重要岗位的党风廉政汇报,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主责主业理解偏差,权责分离倾向明显的问题。

    1)针对重资金分配,轻督促监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开展林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下发《安溪县林业局关于加快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及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函》、《开展林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报》,督促乡镇及时拨付林业专项资金;出台《2022年安溪县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林业专项资金支出执行率列入县对乡镇林长制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2)针对重责任下放,轻指导督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出台《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办法》;完成“莆永高速两侧认建林”34个地块抚育规划设计,抚育任务400亩,补助标准为150/亩,合计补助资金6万元,明确感德镇政府作为业主,现已完成抚育任务。

    3)针对以属地之名过多将责任“甩锅”基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出台《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办法》、《安溪县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关于印发松枯死木清理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明确造林验收、松枯死木清理检查验收时乡镇、村、业主要全程参与;927日,召开全县林业工作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与乡镇协同配合。业务股站加强业务督促指导,各林业站长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主动向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推动林业各项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6.关于公车管理混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2117日召开党组会,对驾驶员周某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其绩效工资300元;119日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对驾驶员周某进行批评教育;99日出台《林业局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车管理,合理分配公车使用,减少资源浪费;设置完善《安溪县林业局汽车维修审批单》,规范公车维修审批流程,并建立维修台账;928日召开廉洁安全用车工作会,分管领导对驾驶员开展廉洁教育,并组织观看廉洁用车、安全用车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高管理员和驾驶员管车用车能力;开展2019年以来公车维修自查自纠工作,杜绝公车维修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发放随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执行《安溪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支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关于规范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今后拨付给企业的大额资金必须开具正式发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拨付各项资金,严格审核返聘人员绩效奖金的发放。

    8.关于部分乡镇造林项目申请、验收“闭门造车”,造假明显的问题。

    1)针对部分乡镇内业资料存在“四同”及先定指标后虚假补充材料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感德镇、大坪乡、芦田镇、桃舟乡、长卿镇、官桥镇等6个乡镇2020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的乡镇自查和县级核查工作;认真执行《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按照《安溪县造林绿化检查验收管理办法》,切实做好造林项目申报、乡镇自查、县级核查、公示监督和拨付补助资金等各环节的工作;加强造林项目和补助资金的管理,310日会同县财政局出台《安溪县林业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明确2022年造林绿化主要技术指标及资金补助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资金的补助范围和补助要求。

    2)针对造林项目补助资金被违规套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23月份,完成桃舟乡2019-2020年造林绿化问题地块的补植补种,面积122.6亩;2022121日,召开林业站长会议,布置全面开展20192020年造林绿化的自查自纠工作,并下发文件通知,明确乡镇自查范围和自查内容;202222136日开展县级抽查工作,通过检查,2019年核查面积3019亩(其中合格面积2825亩、不合格面积194亩,合格率为93.57%),2020年核查面积2959亩(其中合格面积2805.88亩、不合格面积153.12亩,合格率为94.83%),合计不合格面积347.12亩。202245月份全面完成造林不合格地块的补植补种工作。2022927-1015,开展20192020年度造林绿化补助资金支出情况乡镇自查和县级核查,补助资金涉及23个乡镇、184个村,共计2166.86万元,其中乡镇(村)已拨付给业主单位的资金2008.8964万元,滞留在乡镇(村)的资金157.9636万元,资金拨付率为92.71%,督促相关单位在1130日前将滞留资金全部完成拨付到位。明确火烧迹地造林更新主体,按照“谁烧山、谁承担责任”的要求,下发《关于取消2020年魁斗镇魁斗村“浮山寨”火烧迹地人工造林更新补助资金的通知》,明确2020年魁斗镇魁斗村“浮山寨”火灾山场的造林更新费用全部由肇事者林金标承担,取消该地块造林更新施工者郑建发的中央财政造林资金补助资格,对于已拨付到魁斗村的中央财政造林补助资金13340元,由魁斗镇魁斗村委会统一管理,用于村庄绿化、荒山造林或森林抚育。

    9.关于统筹推进松枯死木清理工作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聘请防治方案编制资质较高且技术实力较强的编制单位根据各乡镇前三年(20172019)松枯死木的发生数量及清理情况并结合实地调查,估算每亩平均枯死数量,推算出各乡镇未来三年松枯死树数量,科学编制了《安溪县20212023年度松枯死木清理及巡查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督促指导乡镇规范绩效承包方式,严格按照承包合同要求推进松枯死木清理工作。

    10.关于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凸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指导各乡镇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2022913日出台《安溪县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关于印发安溪县松枯死木清理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安疫防指[2022]10号);2022913日出台《安溪县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关于规范巡查监测与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疫防指[2022]11号),指导各乡镇规范松枯死木清理检查验收和巡查监测监管。

    11.关于行政执法权威和公信力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充实执法队伍,召回被县应急局抽调的2名执法人员;安溪县被省林业局列为林业执法队伍改革试点单位,制定出台《安溪县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将全县划分4个执法片区;加强执法培训,组织11名干部参加福建省执法资格考试,927-29日组织全县林业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林业执法案件评析,规范卷宗格式和逻辑关系,强化执法案件法制审核;推动实施《关于推进和规范林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通知》,将2020年以来已判处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还未执行到位的26起林业行政案件抄告相关乡镇处置;制定 “安溪县涉林行政案件违法行为人(单位)”信息一览表,收集完成涉林违法行为人信息,通过信息比对,9月份发现一行为人两年内重复违法占用林地,依法给予从重处罚。

    12.关于内部股室沟通衔接、协调配合不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以来非法占用地块15处进行逐项排查,均符合补办林地手续条件。明确对行政执法大队因未批先占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项目,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林地的,要求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请局务会研究决定。109日召开局务会研究一批未批先占作出行政处罚的且符合补办林地手续条件的项目。通知违法行为人(单位)申请补办征占用林地手续,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派员进行现场核查。针对巡察提出的提供虚假资料予以补办林地手续现象,我局联合城厢镇人民政府对安溪鼎盛天辰小区建筑废渣处理临时用地项目进行核查,现场仍堆放有砂、石子和加工设备。因安溪鼎盛天辰小区建筑废渣已处理完毕,该项目临时用地应自行终止,不能将此临时用地挪作他用。根据《城厢镇人民政府关于安溪鼎盛天辰小区建筑废渣处理临时用地项目的批复》,我局已经函告城厢镇人民政府,督促安溪鼎盛天辰小区建筑废渣处理临时用地项目业主限期拆除加工设备并恢复临时占用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13.关于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护林员管理,完善森林护林员管护巡山制度,出台《安溪县林地“三级”防控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对护林员配备防火手机巡护终端,安装福建林业巡护手机APP,实行智慧化巡林,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14.关于固定资产存在闲置现象的问题。

    1局属位于凤城镇水门外新华路376378号的五套房屋共293平方米长期闲置;福田乡、湖头镇等2座业务技术用房约1174平方米竣工验收后未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公有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摸底调查的通知》(安政办明传[2022]16号)精神,于2022517日将五套房屋的情况填列调查情况表上报县政府办督查股,待县政府出台解决方案后按方案执行;1012日,召开专题协调会,督促森林公安抓紧落实福田乡、湖头镇等2座业务技术用房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2云中山管理处位于凤城镇先声路88号的三个房间约170平方米长期闲置。

    整改进展情况:规划设置管理室、植物标本储藏室、档案室,完成制度牌门牌上墙工作,添置植物标本、动植物宣传牌、办公座椅和文件柜,原闲置房间已经全部投入使用。

    1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列席林业局“三重一大”会议,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927日,在全县林业工作会上作出强调讲话,并就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提出4点意见;督促林业局做好一网通办工作,结合平时工作实际,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停伐管护等补助资金进行督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6.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下发《关于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严格把关好与会人员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检查发现3份个人发言材料没有包含意识形态内容并退回重写,920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向农业系统请示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胜同志担任局机关支部书记,并于1018日收到农业系统党委批复文件。

    17.关于支部组织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支委会、党小组学习会,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及时做好会议记录、收集好签到表,每月开展党日活动,陈志琛、沈德金等两位党员同志回归林业局上班,正常参加机关党支部党员生活。向农业系统请示由卢敏勇同志担任云中山支部书记,并于1018日收到农业系统党委批复文件。

    18.关于执行新时代选人用人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建立股级干部管理台账,梳理完善各岗位人员信息;9- 10月份多次向县编委、组织部、人社局请示汇报调整内部编制、开展干部交流轮岗以及配齐股级干部等事宜,干部交流轮岗和股级干部使用初步方案待县领导同意后,年底前完成干部交流轮岗和配齐股级干部;梳理汇总职能股站2019年以来聘请第三方机构的工作项目清单31件,其中工程项目16件、采购服务项目15件。严格把关委托的外包服务,对不需要委托外包服务的项目,组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19.关于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修订《中共安溪县林业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和报备工作的通知》,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备案和制发程序;指定办公室2位同志共同管理文号,严格执行公文制作印发工作要求,杜绝再次出现“一号双件”、“白头红章”的情况。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20.关于议事决策制度依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927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并通过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删除了不严谨不准确的用词用语,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和大额资金下限标准,并明确会议表决时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确保民主集中制执行到位。

    21.关于发展党员工作薄弱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填报《安溪县直党委入党积极分子信息采集表》,根据《安溪县直党委2022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要求,将两名优秀年轻干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导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报农业系统党委审核备案。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具体要求,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我县林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来,进一步筑牢茶乡生态屏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3232366;通信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2层,邮政编码:362400;电子邮箱:axlyj@126.com

     

                             中共安溪县林业局党组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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