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16:41 字号:[ ]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209,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366,传真:0595-23289060,电子邮箱:axl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溪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工作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指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巩固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21年,安溪县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2件,办结率100%

为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工作力量。调整充实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由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全局统一审核和发布机构,并由1名分管领导负责、1名专职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具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细则不断改进改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工作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政策和知识学习,针对文件起草审核、公开属性认定、公开发布流程等部分作重点强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合法、及时、准确。三是加强工作监督。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内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具体责任到岗到人到位,督促按时报送公开信息材料,自觉棘手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工作反馈。畅通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引导社会各组织、群众按照申请要求合法合规合理申请信息公开,主动沟通了解详细需要,按时进行分类处理回复,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五是加强平台建设。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发布造林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林政执法、自然保护地管理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职能工作信息。六是强化监督保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按要求及时整改完善有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未及时公开,存在拖延滞后的情况;主动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整体意识仍不够强;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以文字信息为表现形式,阅读浏览体验不够好。

(二)改进措施

1.强化学习培训。适时组织开展全局性的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活动,及时传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明确工作要求,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2.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心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审核程序要求,规范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3.增强公开意识。善用发挥内部绩效考核结果促整改提升作用,对照政务公开工作细则逐项找差距、提要求、落措施,加强政务公开职责履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林业局

20211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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