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9 14: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209,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366,传真:0595-23289060,电子邮箱:axl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安溪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林业管理职能工作,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回复群众咨询诉求,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持续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

      1.主动公开。认真执行信息主动公开原则,加强林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025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3条、其他文件58条、其他信息24条。

      2.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要求,精准把握公开属性,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沟通合作,审慎审查分类答复,提升企业群众政府信息需求申请满意率。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4件,办结答复4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前审核、事后回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定期清理更新规范性文件,及时明确标注林业局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失效、废止信息,确保年报数据准确。本年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4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安溪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林业窗口,加强登录账号密码安全使用和管理,强化政府信息表述规范性审查复核,防止被盗用乱用,保证公众获取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5.监督保障。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及时调整林业局政府信息工作人员,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林业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回复社会群众申请信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定期纠查整改工作问题。2025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开展平稳,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公开信息的表述不够规范严谨、精炼精准,易造成误解或重复咨询,比如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和政策文件,接续开展学习培训,重点加强属性确定、分类审查和关口审核等环节监督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严格依法分类审查处理申请事项,及时回复咨询、引导解决诉求,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强化监督建设。加大林业资金项目、行政许可和处罚等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林业站标准化提升建设,拓展群众获取信息、参与监督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林业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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