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9018-0101-2021-00098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安溪县民政局 | 文 号: | 安民〔2021〕26号 |
标 题: | 安溪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概 述: | ? 各乡镇民政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民救〔2021〕60号)和《泉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 |
各乡镇民政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民救〔2021〕60号)和《泉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民保〔2021〕3号)及《中共安溪县反腐败办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安委反腐败办〔2021〕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的工作方案》,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受理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595-23222416 23232416,举报邮箱:axmzjjg@126.com。
联系人:陈德宏,23232416
安溪县民政局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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