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8-0101-2023-00022
    • 备注/文号:安民社〔2023〕1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4
    关于同意注销安溪县卫生管理研究会的批复
    时间:2023-03-14 14:35
     溪县卫生管理研究会:

    你们关于申请注销安溪县卫生管理研究会的报告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核, 安溪县卫生管理研究会于2000年5月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林淑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524775369276C,经书面申请,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符合注销条件,同意注销。

    此复。

     

     

    安溪县民政局

    20233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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