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8-0101-2024-00052
    • 备注/文号:安民社〔2024〕2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1
    关于同意注销安溪县龙涓乡宝湖岩文化研究会的批复
    时间:2024-05-16 15:44
     安溪县龙涓乡宝湖岩文化研究会

    你们关于申请注销安溪县龙涓乡宝湖岩文化研究会的报告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核, 安溪县龙涓乡宝湖岩文化研究会2020年8月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刘财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524MJY50754XA,经书面申请,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符合注销条件,同意注销。

    此复。

     

     

    安溪县民政局

    20245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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