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2-00019
- 备注/文号:安农〔2022〕1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26
安农〔2022〕10号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经费补助的通知
官桥镇财政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龙涓乡财政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做好我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依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农综〔2021〕89号)精神,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官桥镇安溪县恒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龙涓乡泉州市举源农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申报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经抽取生猪血样检测,口蹄疫抗体均达到国家要求,现已完成试点工作。安溪县恒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产地检疫生猪出栏10304头,种畜数量760头,累计核算补助生猪数量(年产地检疫生猪出栏数量+种畜数量)为11064头;泉州市举源农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产地检疫生猪出栏12574头,种畜数量960头,累计核算补助生猪数量(年产地检疫生猪出栏数量+种畜数量)为13534头,按照文件补助标准:口蹄疫每头补助2元/头,其中安溪县恒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补助2.2128万元,泉州市举源农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补助2.7068万元,合计4.9196万元。现将该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经费补助下发给你们,请专款专用,及时发放给养殖企业。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