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2-00163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1
关于“市级渔业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渔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498号)文件精神,下达给我县渔业专项资金22万元:1、技术推广和新品种引进项目12万元,要求实施2个项目以上;2、获省级“水乡渔村”称号奖励资金10万元,奖励1个以上获省级“水乡渔村”称号的企业。根据有关乡镇组织推荐和现场勘查情况、创建省级“水乡渔村”获评情况,以及市级渔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管理规定(泉财农[2019]206号)的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市级渔业专项资金作如下安排:
1、技术推广和新品种引进项目12万元:由安溪县长坑清辉水产养殖场、安溪县龙涓广兴农场和安溪县源泉鱼苗养殖场承担实施技术推广和新品种引进项目,每个承担单位各补助渔业专项资金4万元,各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投入不低于4万元(即每个承担单位实施项目投入资金不低于8万元),项目补助资金待各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后再拨付。
2、获省级“水乡渔村”称号奖励资金10万元:奖励给2021年我县唯一一家获省级“水乡渔村”称号的泉州蔡洋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11日开始,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电话:0595-23232037;0595-68792216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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