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3-00011
- 备注/文号:安农宅罚〔2022〕7号安农宅罚〔2022〕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30
安溪县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安农(宅)罚〔2022〕7号 |
胡文伟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案 |
胡文伟 |
— |
— |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1.接到处罚决定书起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接到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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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农(宅)罚〔2022〕8号 |
苏炳联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案 |
苏炳联 |
— |
— |
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1.接到处罚决定书起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接到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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