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3-00028
    • 备注/文号:安农综〔2023〕1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9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2-09 10:36
     安农综〔202318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卿镇人民政府,泉州市闽斟东方茶业有限公司:

    根据闽财农指〔2022114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精神,下达我县2023年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专项资金20万元,项目由泉州市闽斟东方茶业有限公司承担实施,实施地点长卿镇珊屏村。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抓好项目实施。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任务(详见附件)抓好实施,及时筹措资金,确保于202312月前完成建设。项目单位要严格建设管理,严禁自行变更、调整建设内容,严禁与其他涉农涉茶资金项目重复。自行变更、调减项目建设任务或重复建设以旧抵新的,将取消项目实施资格及财政补助资金。

    2.加强资金管理2023年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挪作他用或虚构投资套取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单位要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作为项目验收财务依据

    3.做好资料整理。项目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及资料整理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①项目自验报告、申请验收报告、工作总结,建设前、中、后实施照片等(一式3份);②项目工程相关资料、财务账目及票据等资料。

    4.严格项目验收。项目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后,应自行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批复的建设任务对项目建设进行初步验收,形成自验报告,提交县级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县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程序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附件:1.2023年安溪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资金明细表

              2.2023年安溪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指导小组名单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安溪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资金明细表

    实施单位

    实施地点

    实施面积

    建设内容

    资金概算

    总投资
    (万元)

    财政资金
    (万元)

    自筹资金
    (万元)

    泉州市闽斟东方茶业有限公司

    长卿镇珊屏村

    4.5

    ①建设大叶乌龙排水沟及绿化250米。

    ②对4.5亩“大叶乌龙”资源圃整平、挖沟、改造及绿化;

    ③竖“大叶乌龙”资源圃保护牌。

    23

    20

    3


    附件2

    2023年安溪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指导小组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备注

    张长水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局党组成员

     

    沈银花

    安溪县种子站

    农艺师

     

    李隆源

    安溪县种子站

    高级农艺师

     

    汪雅婷

    安溪县种子站

    助理兽医师

     

    林毅芳

    安溪县茶叶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王育平

    安溪县茶叶技术推广站

    农艺师

     

    苏培凌

    安溪县茶叶技术推广站

    助理农艺师

     

    高丽云

    安溪县茶叶技术推广站

    助理农艺师

     

    陈紫辉

    安溪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助理农艺师

     

     

     

      抄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局,存档。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29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