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3-00040
    • 备注/文号:安农综〔2023〕3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9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下拨安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第三方有机肥厂)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3-09 15:09
     安农综〔2023〕35号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下拨安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第三方有机肥厂)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龙门镇财政所:

    根据《关于批复〈安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第三方有机肥厂)推进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农〔202245号)的文件精神,由我县的福建省厚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建设的安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第三方有机肥厂)项目已完成。经专家组、县农业、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属地乡镇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等联合现场验收并验收合格,经第三方投资评审助审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审核,该项目最终审定投资金额为1090.1167万元,符合相关项目批复文件要求。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现将福建省厚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安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第三方有机肥厂)项目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尽快将项目补助资金下拨到位,并专款专用。

     

    附件:安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第三方有机肥厂)项目资金安排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安溪县财政局

                                     20233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粪污集中处理中心

    (第三方有机肥厂)项目资金安排表

    序号

    乡镇

    单位名称

    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备注

    1

    龙门镇财政所

    福建省厚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合计

     

    500.00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36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