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3-00059
    • 备注/文号:安农〔2023〕3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0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新种花”甘薯品种提纯复壮与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4-10 09:51
     安农〔202338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新种花”甘薯品种提纯复壮与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感德镇人民政府,福建省得道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有效保护地方种质资源和扩充种质资源库,实现应保尽保,为育种创新提供优质资源。根据泉农综[2023]25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下达我县2023年“新种花”甘薯品种的提纯复壮及示范推广项目,项目由福建省得道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实施。为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实施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单位:福建省得道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二、实施地点:安溪县感德镇石门村。

    三、实施内容:

    完成“新种花”田间提纯复壮工作,进行提纯效果比较试验与示范,并繁殖提纯复壮后的“新种花”种薯(苗)。

    1、建立甘薯原种提纯繁殖基地0.5亩,对“新种花”进行提纯复壮(去除不良株系及变异株),以保持其种性。

    将去年委托泉州市农科所提纯后入选的“新种花”优良单株建立株行。在植株团棵至封垄前,根据地上部的特征,通过田间目测比较进行初选。收获时再根据原品种结薯特征和特性,选留50%左右。选留的单株分株贮藏。

    2、提纯复壮后的“新种花”种苗在田间进行提纯效果比较试验与示范,并选用优良种性株系继续繁育种薯。

    3、建立提纯复壮“新种花”与未提纯的原种种植效果比较的示范片1片,同时繁殖生产用种薯,为该品种提纯后的优良种性株系推广应用提供种苗保障。

    4、举办相关培训1-2期。

    5、提纯后资源保存。提纯复壮后的品种资源,实行田间种植进行保护性保存。委托泉州市农科所对提纯后的“新种花”进行组培脱毒、以室内组培苗方式保存。

    四、实施进度:

    202303--202305月,将去年委托泉州市农科所提纯后入选的优良单株,按株行繁殖种苗,根据原品种地上特征特性进一步去杂去劣。

    202305--202310月,提纯复壮后的种苗在田间进行提纯效果比较试验、示范,并继续保存提纯后的种薯(苗)至少保存10。举办相关培训1-2期。

    202311月,对提纯复壮后的种薯,取一部分育苗后假植于花盆,置于温光条件较好的大棚或屋前后院子保存;余下种薯供下一年度育苗繁殖。委托泉州市农科所组培,进行室内组培苗保存。

    202310月—202311月做好项目的验收、总结工作。成立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验收。

    五、项目主要人员情况与任务分工

    姓名

    职务、职称

    主要任务

    张长水

    局党组成员

    项目总负责人

    沈银花

    种子站、农艺师

    项目实施负责人及

    技术负责人

    李隆源

    种子站、高级农艺师

    项目技术指导

    汪雅婷

    种子站、助理兽医师

    项目技术指导

    陈紫辉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项目技术指导

    苏清德

    感德镇社会服务中心、助理兽医师

    项目联系、技术及宣传

    李福德

    农业市场信息中心主任、高级农艺师

    项目技术指导

    刘永明

    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助理农艺师

    项目技术指导

    苏木德

    安溪县科学技术局、农艺师

    项目技术指导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410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4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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