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3-00090
    • 备注/文号:安农〔2023〕6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9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3-05-09 08:47
    各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59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数量质量一起抓”“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坚持“守底线”“拉高线”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的工作基调不放松,聚焦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紧盯重点品种突出问题,压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监管,筑牢防线,确保农兽药残留问题攻坚治理见到实效,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明显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要求落地落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一、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

    (一)攻坚治理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建立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机制,落实定期调度、风险会商、问题台账、内部通报、督促提醒、评议考核、责任约谈等制度,县乡村三级联动,派驻包片组和专家指导组,按豇豆种植上市特点,分类分片推进全县豇豆农药残留攻坚治理。要下沉一线,督促抓好生产主体摸底、生产指导、宣传培训、巡查检查、监管执法等工作。提高豇豆监测频次,把其列为必检品种,各乡镇要紧盯上市期,做到上市必检、应检尽检,确保工作可核查、成效可量化,推动今年底豇豆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明显好转。

    (二)深入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广泛推广科学用药知识和绿色生产技术,对所有重点品种农产品生产主体轮训一遍,确保13个重点风险品种(豇豆、韭菜、芹菜、鸡蛋、乌鸡、肉牛、肉羊、茶树菇、姬松茸、竹荪、鹌鹑蛋、鸽子蛋、鹅蛋)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培训到位、落实到位。聚焦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持续开展重点品种全覆盖监督抽查,常态化公布问题产品信息。监管队伍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切实增强问题发现能力,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强化明查暗访、行刑衔接,畅通部门协作,提高发现查处违法问题的效能。

    (三)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强化从源头到田间全链条各环节监管执法。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行为,特别是网络销售假劣种子、农药、兽药行为,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提高农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增强农资企业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二、持续强化质量监测

    (四)优化定量监测。稳步增加监测样本量,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774批次,达1.7批次/千人。要在省级监测要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增加监测品种,梳理本地特色小宗品种生产情况,做到大宗产品不放松、小宗产品不落空、重点品种全覆盖,确保监测既有针对性又有普适性。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要立即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开展生产环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风险排查。

    (五)提升快速检测水平。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任务12200批次,其中农残胶体金法检测5800批次(县级1000批次、乡镇200批次/个)。大力推广胶体金法快速检测技术,以乡镇为单位,兼顾县级监管工作需求,配齐配足县、乡两级胶体金免疫快检仪器等成套设备,满足豇豆、韭菜、芹菜等重点品种主要风险参数的检测需要。针对风险隐患较高的农产品,同步推进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落实“用什么药、检什么药、标什么药”工作要求,规范快检结果出具和检测参数标识。快检数据实时上传到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确保各级农业农村监管部门能够适时掌握快检结果,对于发现的较大风险隐患,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形成系统风险防范机制。

    (六)加强基层检测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积极配合省级专家团队开展的结对帮扶、能力验证,积极参加省级农产品检测技能竞赛,提高县级检测人员水平,推动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提升和规范管理。通过跟班学习、理论培训等手段扩充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项目,使通过认证的参数能够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

    三、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标准化

    (七)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制修订安全、绿色、优质等标准,探索开展预制菜相关标准研究。深化农兽药残留限量等国家标准和特色产业地方标准的宣贯,指导推进标准的运用转化。

    (八)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加快推进我县国家现代农业(茶叶)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加强基地标准化建设经验总结和梳理,探索一批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模式。因地制宜集成应用一批贯穿全程、简明适用的标准综合体,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选树一批以标准化生产带动农产品质量提升的示范典型。

    四、加快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

    (九)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瞄准“固本培元增总量”,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质量标识管理为切入点,全力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产业发展和基地建设。高质量完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生产基地建设验收,高标准推动地标农产品保护工程,加快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新增绿色有机地标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6个以上,创建10个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十)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等农产品的特征品质评价和指标监测,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引导优质优价。针对地标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围绕品质提升,制订一批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地标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和质量分等分级指标体系构建。

    (十一)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依托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中国茶叶交易会等展会平台,以及电视媒体、高速公路路牌广告、新媒体等开展品牌宣传。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加大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宣传展示。

    (十二)实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在种植养殖基地主动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常态化、规范化开证亮证,推动每家种植养殖生产主体年平均赋码出证不少于20批次,种植业、畜禽产品亮证率提高5%以上。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收取、保存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点,为周边农户提供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便捷开具等服务。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协作,推进食品加工、销售、餐饮企业将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等同于查验许可证、合格证、购销凭证等证明,推动农产品重点批发市场建立健全验码查证等制度。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活动,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现场活动。总结遴选推介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开具以及亮证的典型事例。

    (十三)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管理。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从获证管理向监管服务方向延伸,加强跟踪检查和技术服务,抓实年度部省市级例行监督抽检、市场专项检查,推动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省级以上监管平台,确保产品质量,提升品牌公信力。

    五、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十四)加强农户监管服务。以豇豆农药残留治理为切入点,逐步建立健全有销售农产品的农户监管名录库。因地制宜探索完善针对农户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户的巡查检查,开展精准化指导服务和警示提醒,逐步实现全覆盖。通过标语、大喇叭、短视频、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向农户宣贯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法律规定,将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名单、农产品中易超标的常规药物名单全面发放到村到户,一律张贴上墙。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中,稳步提高农户抽检比例。

    (十五)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开展豇豆、韭菜、芹菜、鸡蛋、乌鸡、肉牛、肉羊、生猪等8个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全面推广运用数字地图,强化重点农产品的管控措施。指导品牌农产品追溯规范化发展,督促落实追溯“四挂钩”意见。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十六)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坚持面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科研队伍,面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面向消费者,分对象分层次开展法律宣贯培训。发放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材料到县到乡、到村到户,做到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印制发放一批《禁限用农药名录》和《豇豆经常检出农药清单》,确保发放到位、张贴到位、告知到位、核查到位。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

    六、紧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十七)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进一步强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在主要路口、关键点位增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牌子。广泛宣传创建成效,提高农安县曝光率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在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培育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十八)落实乡镇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协管员选聘、管理、条件保障制度。推动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培训机制,对监管员、协管员和生产主体分类开展全覆盖培训。加强督促指导,开展网格化管理成效评估。健全完善生产主体名录库和信用档案,加强日常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加大监督抽查的频次和力度,提高生产主体立信、守信、用信的积极性。

    (十九)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继续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菜篮子”产品市长负责制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等。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豇豆农药残留治理、质量监测、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亮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等重点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提高考核针对性。坚持日常评价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综合评定与量化打分相结合,客观评价地方工作成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各项绩效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附件:1.2023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清单

    2.2023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清单

    3.2023年各乡镇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工作任务

    4.2023年安溪县农兽残快检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23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清单

    任务名称

    绩效目标

    县级责任

    单位

    一、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

    (一)攻坚治理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

    *1.报送豇豆在田生产主体、收购商信息完整性。

    2.报送豇豆农药攻坚治理有关定期调度和工作总结时效性、完整性、准确度情况。

    3.对辖区上市豇豆开展全覆盖监测情况。

    4.对豇豆易超标农药开展宣传培训,禁限用药物名单、制度上墙工作情况。

    农安中心、

    农技站、

    果树站、

    植保站、

    土肥站、

    执法大队

    (二)深入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

    *1.报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有关报表、台账和工作总结时效性、完整性、准确度情况。

    2.生产主体摸底及重点监管名录库更新时效性、完整性、准确度情况。

    3.7个重点品种全覆盖监督抽检,问题发现及办案整改情况。

    4.13个品种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全覆盖培训情况。

    农安中心、

    执法大队、

    农技站、

    果树站、

    畜牧站、

    植保站、

    土肥站、

    疫控中心

    (三)深入开展农资打假

    1.制定年度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2.按时报送农资打假有关报表、信息等。

    3.依法查处农资违法行为。

    4.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执法大队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二、持续强化质量监测

    (四)优化定量监测

    *1.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通知》(闽农质监函﹝20221007号)要求,按序时完成任务,按时报送上月监测进展情况表和监测不合格样品统计表。

    2.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按时反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不合格样品处理情况。

    3.提高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依法依规定期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建立不合格产品生产主体重点监管名录库。

    农安中心、

    农技站、

    果树站、

    畜牧站、

    执法大队、

    植保站、

    土肥站、

    疫控中心

    (五)提升快速检测

    1.县本级全年完成禁限用和常规农药残留快检样品1000批次、兽残快检样品100批次。

    2.辖区内平均每个乡镇完成农兽残快检样品462.5批次,其中:每个乡镇完成200批次禁限用和常规农药残留快检样品。

    3.禽肉禽蛋兽残快检样品数占全县快检总数5%以上。

    *4.县、乡年度快检总任务每季度按序时进度完成情况(每季度统计一次,1210日前完成全年任务)。

    5.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的样品来源登记、检测参数标识情况。

    农安中心、

    农技站、

    果树站、

    畜牧站、

    土肥站

    (六)加强基层检测能力建设

    1.落实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调查统计制度情况。

    2.基层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全员轮训情况。

    *3.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情况。

    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参加省级农产品检测技能竞赛情况。

    农安中心

    三、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

    (七)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1.推动农业农村标准制修订情况。

    2.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情况。

    3.开展《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宣贯、培训、指导等情况。

    农安中心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八)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

    国家现代农业(茶叶)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

    1.3月底前督促指导国家示范基地完成项目创建。

    *2.4月底前完成国家示范基地项目考核评价。

    3.经农业农村部考核,树牌亮相。

    4.及时总结创建示范经验做法,组织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

    农安中心、茶科所

    四、加快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

    (九)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

    1.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情况。

    2.建设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情况。

    3.绿色、有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情况。

    4.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建设情况及农耕农品(农文农品、农遗农品)记忆索引名录收录情况。

    农安中心、茶科所、执法大队、植保站、

    土肥站、区划办

    (十)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情况;

    2.建立地标农产品文化馆、品牌馆、体验中心、传统制作工艺展示馆、名特优新农产品产品展示中心情况;

    3.针对地标农产品或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制订可提升农产品品质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或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情况;

    4.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规程“进企入户”情况;

    5.构建农产品品质指标体系情况;

    6.构建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和质量分等分级指标体系情况;

    7.组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的生产标准宣贯或生产技术培训情况。

    农安中心、市场中心、区划办

    (十一)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

    1.农业品牌宣传推介及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宣传展示情况。

    2.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情况;

    3.组织绿色有机地标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情况;

    5.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进入“福农优品”动态目录及大型商超“绿色通道”情况;

    6.绿色优质农产品参与网络营销、直播带货情况。

    农安中心、

    市场中心

    四、加快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

    (十二)实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

    *1.按时完成调查摸底并全部纳入并行系统监管;

    2.监管信息员、生产经营者全覆盖培训情况(培训方案、现场照片、培训总结或宣传报道)。

    *3.县级每周、乡镇每天对辖区内所有生产主体线上全覆盖巡查情况。

    *4.对未及时上传追溯信息、上传虚假追溯信息,开具虚假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5.将并行制度落实情况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项目申报、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参展等挂钩情况。

    *6.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情况。

    7.每天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与动检(动物、产品证)证数据比对情况。

    *8.每月根据市场倒查比对通报跟进开展现场稽查,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推进大型商超、农贸批发市场等索取查验留存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

    *9.辖区内生产主体生成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数量、电子档案创建、每月通报整改、全年赋码出证率情况。

    10.辖区内每家种植养殖生产主体年平均赋码出证不少于20批次。

    11.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活动情况。

    12.组织开展典型案例遴选,总结推广并行制度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报送相关并行制度总结材料情况。

    农安中心、执法大队、市场中心

    (十三)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管理。

    1.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企业内检员和生产管理技能培训情况;

    2.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后监管情况;

    3.配合完成省级例行监督抽检任务,做好抽检结果的“获证产品”筛选统计情况;

    4.按照部中心安排的监督抽查与风险预警抽检任务,确保全面完成部省级全年抽检任务;

    5.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续展情况;

    6.绿色食品年检情况;

    7.绿色食品市场流通专项检查情况;

    8.参加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训情况;

    9.发展绿色食品检查员、标志监管员、有机检查员情况。

    农安中心、执法大队

    五、紧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十四)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1.农安县树牌及宣传情况。

    2.农安县创建经验总结情况。

    农安中心

    (十五)落实乡镇监管责任

    1.网格协管员选聘、管理情况。

    2.开展网格监管员、协管员、生产主体全覆盖培训情况。

    3.辖区内乡镇网格图、主体监督栏统一样式,并全部上墙情况。

    4.生产主体名录库和信用档案建立情况。

    5.运用并行系统录入各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巡查、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奖励等信息,做到相关信息应录尽录工作情况。

    6.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强化跟踪监管、监督抽查,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情况。

    农安中心

    五、紧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十六)完善责任落实机制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各项绩效考核情况。

    农安中心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六、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十七)加强农户监管服务

    *1.建立健全有销售农产品的农户监管名录库情况。

    2.开展农户宣传培训、巡查检查、指导服务和警示提醒情况。

    3.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法律规定、禁限用药物名单等宣传资料发放张贴情况。

    4.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中,农户抽检比例达到25%以上。

    农安中心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十八)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

    1.3月底前,完成全省豇豆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12月底前,完成8个重点品种的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

    2.采集上传的点位信息完整、准确。

    农安中心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十九)全面开展普法宣传

    1.开展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活动。

    2.开展或组织参加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做到监管、检测、执法和科研队伍工作人员全覆盖。

    3.在福建日报、福建新闻联播、福建新闻广播等省级媒体上报道情况。

    4.在地方电视台、报刊等地方媒体上报道情况。

    农安中心

             

     

    备注:1.绩效目标即农业农村系统绩效管理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部分考核要点。

          2.*号的绩效目标为重点考核指标,所占权重相对更大。

      

    附件2

    2023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清单

     

    任务名称

    绩效目标

    一、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

    (一)攻坚治理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

    *1.报送豇豆在田生产主体、收购商信息完整性。

    2.报送豇豆农药攻坚治理有关定期调度和工作总结时效性、完整性、准确度情况。

    3.对辖区上市豇豆开展全覆盖监测情况。

    4.对豇豆易超标农药开展宣传培训,禁限用药物名单、制度上墙工作情况。

    (二)深入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

    *1.报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有关报表、台账和工作总结时效性、完整性、准确度情况。

    2.生产主体摸底及重点监管名录库更新时效性、完整性、准确度情况。

    3.7个重点品种全覆盖监督巡查、问题反馈、督促整改情况。

    4.13个品种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全覆盖培训情况。

    (三)深入开展农资打假

    1.制定本辖区年度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2.按时报送农资打假有关报表、信息等。

    3.开展放心农资进村进企活动。

    二、持续强化质量监测

    (四)优化定量监测

    1.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市、县级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

    2.建立不合格产品生产主体重点监管名录库。

    (五)提升快速检测

    1.平均每个乡镇完成快检样品462.5批次,每个乡镇完成200批次禁限用和常规农药残留快检样品。

    2.禽肉禽蛋兽残快检样品数占全县快检总数5%以上。

    *3.乡镇年度快检总任务每季度按序时进度完成情况(每季度统计一次,1210日前完成全年任务)。

    4.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的样品来源登记、检测参数标识情况。

    三、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

    (六)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1.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情况。

    2.开展《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宣贯、培训、指导等情况。

    3.推动辖区内高标准生态茶园、土壤改良、茶园去化学农药、绿色防控、绿色高质高效种植、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等的标准化示范建设。

    (七)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

    国家现代农业(茶叶)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

    1.3月底前督促指导国家示范基地完成项目创建。

    *2.4月底前完成国家示范基地项目考核评价。

    3.经农业农村部考核,树牌亮相。

    4.及时总结创建示范经验做法,组织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快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

    (八)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

    1.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情况。

    2.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情况。

    3.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情况。

    4.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建设情况及农耕农品(农文农品、农遗农品)记忆索引名录收录情况。

    (九)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情况;

    2.配合建立地标农产品文化馆、品牌馆、体验中心、传统制作工艺展示馆、名特优新农产品产品展示中心情况;

    3.配合针对地标农产品或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制订可提升农产品品质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或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情况;

    4.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规程“进企入户”情况;

    5.构建农产品品质指标体系情况;

    6.构建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和质量分等分级指标体系情况;

    7.组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的生产标准宣贯或生产技术培训情况。

    (十)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

    1.农业品牌宣传推介及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宣传展示情况。

    2.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情况;

    3.组织绿色有机地标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情况;

    5.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进入“福农优品”动态目录及大型商超“绿色通道”情况;

    6.绿色优质农产品参与网络营销、直播带货情况。

    四、加快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

    (十一)实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

    *1.按时完成调查摸底并全部纳入并行系统监管;

    2.监管信息员、生产经营者全覆盖培训情况(培训方案、现场照片、培训总结或宣传报道)。

    *3.乡镇每天对辖区内所有生产主体线上全覆盖巡查情况。

    *4.对未及时上传追溯信息、上传虚假追溯信息,开具虚假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协同查处情况。

    5.将并行制度落实情况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项目申报、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参展等挂钩情况。

    *6.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情况。

    7.每天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与动检(动物、产品证)证数据比对情况。

    *8.辖区内生产主体生成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数量、电子档案创建、每月通报整改、全年赋码出证率情况。

    9.辖区内每家种植养殖生产主体年平均赋码出证不少于20批次。

    10.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活动情况。

    11.组织开展典型案例遴选,总结推广并行制度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报送相关并行制度总结材料情况。

    (十二)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管理。

    1.配合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后监管情况。

    2.配合完成省、市、县级例行监督抽检任务。

    3.推动辖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续展情况。

    4.配合完成绿色食品市场流通专项检查情况。

    5.参加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训情况。

    五、紧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十三)落实乡镇监管责任

    1.网格协管员选聘、管理情况。

    2.开展网格监管员、协管员、生产主体全覆盖培训情况。

    3.网格图、主体监督栏统一样式,并全部上墙情况。

    4.生产主体名录库和信用档案建立情况。

    5.运用并行系统录入各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巡查、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奖励等信息,做到相关信息应录尽录工作情况。

    6.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强化跟踪监管,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监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情况。

    五、紧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十四)完善责任落实机制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各项绩效考核情况。

    (十五)加强农户监管服务

    *1.建立健全有销售农产品的农户监管名录库情况。

    2.开展农户宣传培训、巡查检查、指导服务和警示提醒情况。

    3.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法律规定、禁限用药物名单等宣传资料发放张贴情况。

    六、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十六)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

    1.3月底前,完成全省豇豆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12月底前,完成8个重点品种的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

    2.采集上传的点位信息完整、准确。

    (十七)全面开展普法宣传

    1.开展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活动。

    2.参加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做到监管、检测、执法和科研队伍工作人员全覆盖。

     

    备注:1.绩效目标即农业农村系统绩效管理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部分考核要点。

          2.*号的绩效目标为重点考核指标,所占权重相对更大。

     

    附件3

    2023年各乡镇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

    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工作任务

    序号

    登录账户

    所属乡镇

    主体数

    每日巡查

    (家次)

    每月巡查

    (家次)

    当年度

    赋码数

    当年度散户开具合格证(张)

    1

    cnx05

    参内镇

    12

    12

    240

    372

    4

    2

    sqx06

    尚卿乡

    13

    13

    260

    403

    4

    3

    tzx14

    桃舟乡

    36

    36

    720

    1116

    6

    4

    ljx03

    龙涓乡

    68

    68

    1360

    2108

    9

    5

    jdz13

    剑斗镇

    23

    23

    460

    713

    5

    6

    hsx23

    湖上乡

    18

    18

    360

    558

    4

    7

    blx22

    白濑乡

    7

    7

    140

    217

    3

    8

    gqz04

    官桥镇

    16

    16

    320

    496

    4

    9

    fcz01

    凤城镇

    16

    16

    320

    496

    4

    10

    kdz07

    魁斗镇

    6

    6

    120

    186

    3

    11

    dpx20

    大坪乡

    35

    35

    700

    1085

    6

    12

    htz21

    湖头镇

    15

    15

    300

    465

    4

    13

    xpz15

    西坪镇

    59

    59

    1180

    1829

    8

    14

    ltz17

    芦田镇

    13

    13

    260

    403

    4

    15

    lmz19

    龙门镇

    37

    37

    740

    1147

    6

    16

    ftx08

    福田乡

    18

    18

    360

    558

    4

    17

    jgz18

    金谷镇

    11

    11

    220

    341

    4

    18

    gdz24

    感德镇

    59

    59

    1180

    1829

    8

    19

    cxz02

    城厢镇

    62

    62

    1240

    1922

    9

    20

    hqz16

    虎邱镇

    48

    48

    960

    1488

    7

    21

    plz12

    蓬莱镇

    16

    16

    320

    496

    4

    22

    xhx11

    祥华乡

    35

    35

    700

    1085

    6

    23

    ltx09

    蓝田乡

    15

    15

    300

    465

    4

    24

    ckx10

    长卿镇

    27

    27

    540

    837

    5

    合计

    665

    665

    13300

    20615

    125

    附件4

    2023年安溪县农兽残快检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

    全年任务计划

    任务

    农残

    兽残

    禁限用和常规农药残留快检(胶体金法)样品量

    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快检(酶抑制法)样品量

    样品量

    1

    县级

    1100

    1000

    /

    100

    2

    白濑乡

    460

    200

    250

    10

    3

    参内镇

    460

    200

    240

    20

    4

    城厢镇

    465

    200

    240

    25

    5

    大坪乡

    460

    200

    210

    50

    6

    凤城镇

    460

    200

    260

    0

    7

    福田乡

    460

    200

    245

    15

    8

    感德镇

    465

    200

    185

    80

    9

    官桥镇

    465

    200

    215

    50

    10

    湖上乡

    460

    200

    250

    10

    11

    湖头镇

    465

    200

    250

    15

    12

    虎邱镇

    465

    200

    250

    15

    13

    剑斗镇

    460

    200

    245

    15

    14

    金谷镇

    465

    200

    250

    15

    15

    魁斗镇

    460

    200

    250

    10

    16

    蓝田乡

    460

    200

    250

    10

    17

    龙涓乡

    465

    200

    185

    80

    18

    龙门镇

    465

    200

    215

    50

    19

    芦田镇

    460

    200

    250

    10

    20

    蓬莱镇

    465

    200

    250

    15

    21

    尚卿乡

    460

    200

    245

    15

    22

    桃舟乡

    465

    200

    255

    10

    23

    西坪镇

    465

    200

    250

    15

    24

    祥华乡

    460

    200

    210

    50

    25

    长卿镇

    465

    200

    240

    25

     

    合计

    12200

    5800

    5690

    710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5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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