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3-00105
- 备注/文号:安农函〔2023〕4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5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51号建议的答复函
唐四海等4位代表:
《关于将蓬莱镇温泉村地热资源纳入资源保护利用的建议》(第005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地热资源是一种稀缺的旅游资源,更是一种清洁低碳的可再生能源。您就蓬莱镇地热资源概况和优势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很切合实际,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责,协同蓬莱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予以推动支持,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建设,充分发挥村民积极主动性和参与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协调推动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任务落实,持续优化人居环境,结合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积极探索发展“温泉+”休闲旅游业,助力周边群众增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领导署名:陈永春
联 系 人:李毅娜
联系电话:0595-23232450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县政府督查室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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