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3-00108
    • 备注/文号:安农函〔2023〕5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5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24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3-05-25 08:33
                            安农函〔202352

    答复类型:A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24建议的答复函

     

    张顺儒5位代表:

    《 关于加大力度支持乡村振兴整镇推进“五好”乡镇创建的若干建议》(第012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已于20211213日,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乡村振兴整镇推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安溪县乡村振兴整镇推进工作方案》,将整镇推进作为抓好乡村振兴工作的抓手,有效整合资源合力共建“五好”示范乡镇,推动整镇推进工作落到实处,湖头、祥华、虎邱等3个乡镇获评泉州市2022年度乡村振兴整镇推进五好乡镇。一是建立“1+3”工作机制,即由1名县级领导牵头协调组成工作专班,安排3家以上共建单位(1家县级以上国有企业、1家金融机构和1个县直以上单位)挂钩合作,定期召开会议或现场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帮助策划生成一批项目。二是集中资源形成合力,在各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和县级资金的安排以及重大项目申报,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予以倾斜,谋划生成一批共富产业,合力推进整镇推进重点工作。三是开展乡村振兴“启明星”计划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试点村基础上,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培育创建各具特色、不同样板的“启明星”村,形成“有可看可学可推”的乡村振兴发展格局,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引领带动全县乡村全面振兴。

    下阶段,我局将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对接省市,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相关乡镇围绕“五好”创建目标,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围绕建设五好乡镇创建目标,集中生成一批政策、项目、资金,支持试点镇创建做好整镇推进工作。

     

    领导署名:陈永春

    联 系 人:李毅娜

    联系电话:0595-23232450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525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县政府督查室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5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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