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3-00143
- 备注/文号:安农〔2023〕10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20
各相关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号)、《安溪县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2022年度总体工作方案》和《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去化学农药生态茶园建设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安农〔2023〕31号)文件的工作要求,经茶叶企业申报和乡镇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研究、公示等程序后,现下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去化学农药生态茶园建设实施单位和建设内容(详见附表)。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实施期限
2023年6月-2023年11月。
2.严格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政府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下达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单位要自筹资金足额投入,按照下达的建设内容认真实施,确保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严禁自行变更、调整建设内容。
3.做好资料整理
项目建设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一是收集项目实施相关信息资料,主要包括材料采购清单和转账凭证、实施地点范围面积、实施照片、相关农事记录、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等;二是做好项目工作总结材料(包括建设内容实施情况、完成情况、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4.项目验收程序
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应自行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初步验收,形成自验报告。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申请验收材料,主要包括:(1)申请项目验收的报告;(2)项目实施单位为主体的材料购买清单和转账凭证;(3)项目实施农事记录;(4)实施地点、范围和面积;(5)项目实施照片;(6)项目投资税务发票(税务发票金额大于补助金额)及其他支出发票等。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5.项目资金拨付
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项目验收合格、手续齐全后,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附表: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去化学农药生态茶园建设安排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表
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去化学农药生态茶园
建设安排表
序号 |
实施单位名称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建设内容 |
计划总投资 (万元) |
项目补助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福建省安溪县大宝峰有机茶厂 |
城厢镇石古村 |
1.物理防控:安装诱虫板,实施面积226亩,每亩≥20片)。 2.生物防控:喷施苦参碱、矿物油、石硫合剂等,喷施面积226亩,喷施≥6遍。 3.土壤改良:施用商品有机肥,面积226亩,每亩≥300公斤。 |
14.7 |
7 |
|
2 |
福建省安溪集兴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西坪镇赤水村 |
1.物理防控:安装诱虫板,实施面积100亩,每亩≥20片;安装太阳能杀虫灯6盏。 2.生物防控:喷施苦参碱、苏云金杆菌等,喷施面积155亩,喷施≥4遍。 3.土壤改良:施用商品有机肥,面积155亩,每亩≥300公斤。 |
12.5 |
6 |
|
3 |
安溪县慧芳生态茶业有限公司 |
西坪镇上尧村 |
1.物理防控:安装诱虫板,实施面积115亩,每亩≥20片。 2.生物防控:喷施苦参碱、苏云金杆菌等,实施面积115亩,喷施≥5遍。 3.土壤改良:施用商品有机肥,实施面积115亩,每亩≥300公斤。 |
8.2 |
4 |
|
4 |
福建省安溪刘金龙茶业有限公司 |
龙涓乡举源村 |
1.生物防控:喷施苦参碱、藜芦碱、矿物油等,实施面积480亩,喷施≥3遍。 2.土壤改良:施用商品有机肥,实施面积480亩,每亩≥300公斤。 |
18.8 |
9 |
|
5 |
福建省安溪县正香茶业有限公司 |
龙涓乡长塔村 |
1.生物防控:喷施鱼藤酮、苦参碱等,实施面积445亩;喷施≥3遍。 2.土壤改良:施用商品有机肥,实施面积445亩,每亩≥300公斤。 |
18.6 |
9 |
|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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