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3-00199
    • 备注/文号:安农〔2023〕13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9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拨付安溪县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9-19 17:20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拨付安溪县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286)和《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溪县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15家实施主体按照文件要求已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合格。现将安溪县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及时拨付至相关实施主体(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并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安溪县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资金安排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391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安溪县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资金安排表

    序号

    回收点

    地址

    主要作物

    补助资金

    (万元)

    要求

    1

    福建安溪御果源种植专业合作社

    城厢镇经兜村

    蔬菜、沙糖桔

    1.5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2

    福建省安溪县三象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感德镇岭西村

    水果、黄瓜

    1.5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3

    福建省安溪县国公山种植专业合作社

    尚卿乡尤俊村

    葡萄

    3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4

    安溪县富农发蔬菜专业合作社

    龙涓乡黎山村

    蔬菜

    1.5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5

    安溪县龙涓乡举源村凯泓农场

    龙涓乡举源村

    茶树、果树

    3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6

    安溪县丰村蔬菜专业合作社

    大坪乡前洋村

    蔬菜

    3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7

    福建玖玖天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虎邱镇虎坵村

    葡萄

    3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8

    安溪县勤内村农业专业合作社

    城厢镇勤内村

    花生、蔬菜

    1.5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9

    泉州市宏森林牧农庄发展有限公司

    龙门镇翠坑村

    火龙果、蔬菜

    1.5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10

    安溪县龙门镇三六五家庭农场

    龙门镇龙门村

    蔬菜

    1.5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11

    安溪县龙门桂林蔬菜专业合作社

    龙门镇桂林村

    蔬菜

    1.5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12

    安溪龙门进元家庭农场

    龙门镇观山村

    蔬菜

    1.5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13

    安溪县龙门泗茂蔬菜专业合作社

    龙门镇桂瑶村

    蔬菜

    1.5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14

    安溪乌东格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官桥镇官郁村

    蔬菜、葡萄

    3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15

    安溪全香蔬菜有限公司

    桃舟乡桃舟村

    食用菌、蔬菜

    1.5

    建立有回收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台账“五有”制度

    合计

     

     

     

    30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9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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