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3-00209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5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拟补助情况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1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2023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的通知》(闽农合函[2023]269号)精神,安溪鹿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安溪县鹿谷农业台茶推广基地)被省厅遴选为“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引进台湾土壤改良技术(施用海洋生物肥及酵素肥),对茶园土壤进行改良,施用面积163亩。
我局已联合当地政府对该项目开展验收工作,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项目进行验收,一致认为以上项目符合补助条件,同意通过验收,并给予安溪鹿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5万元补助。现将此拟补助情况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0月25日-31日)。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人须提供真实情况和联系方法。
举报电话:0595-23232037 0595-23267110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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