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3-00220
- 备注/文号:安农区〔2023〕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区划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11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67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休闲农业创建奖补和建设补助)20万元,同步下达任务清单(见附件1)。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加强资金管理,按照绩效目标表,做好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项目(休闲农业创建奖补和建设补助)任务清单
2.2023年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安溪县农业区划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项目(休闲农业创建奖补和建设补助)任务清单
序号 |
单位 |
创建荣誉 |
约束性任务 |
奖补资金(万元) |
1 |
尚卿乡黄岭村 |
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 |
进一步提升示范带动作用 |
5 |
2 |
华农生态休闲农庄 |
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 |
进一步提升示范带动作用 |
5 |
3 |
龙通土楼休闲区 |
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 |
建设补助: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特色生态空间、特色乡村景观建设,项目新增投入资金大于10万元 |
5 |
4 |
清水石境山风景区 |
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 |
建设补助: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特色生态空间、特色乡村景观建设,项目新增投入资金大于10万元 |
5 |
附件2
2023年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目标
围绕促进我县休闲农业创新提档,以培育亮点、突出特色、形成规模、做出品牌为途径,通过休闲农业建设补助,推动休闲农业示范提升.
二、资金管理
(一)资金分配。根据泉财指标[2023]679号精神,对华农生态休闲农庄、龙通土楼休闲区、清水石境山风景区等3家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分别给予奖补资金5万元,资金先下达到县农业区划中心。
(二)资金用途。资金用于基础设、特色生态空间、特色乡村景观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资金文件(泉财指标[2023]679号)下达后,县农业区划中心要及时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并及时给予批复。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农业区划中心组织项目验收。
(二)强化资金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好项目建设,新增投入资金应大于10万元。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完善档案材料,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严格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应于2023年12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并向县农业区划中心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1)项目申请验收报告;(2)项目建设前、中,后照片;(3)项目实施单位为主体支出的项目投入转账凭证;(4)项目投入发票(金额不低于补助金额);验收合格后,按要求拨付奖补资金。
附表
2023年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补助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
建设单位 |
|
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
|
|
建设地址 |
乡镇 村 |
奖补金额 |
5万元 |
|
项目下达文件、时间 |
泉财指标〔2023〕679号,2023年8月4日 |
|||
项目 建设 内容 |
(注明项目何时建设、规模、进展情况等) |
|||
项目建设 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项目建设内容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无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
|||
乡镇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安溪县农业区划中心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